探伤焊缝表面沟槽引起的伪缺陷波
焊缝表面沟槽的缺陷波类型主要集中在反射波方面,使用超声波探测焊缝表面时,会因为其表面的沟槽而产生沟槽反射波。这种波形一般会出现在一次或者二次波偏后的位置,波形不强烈,较为平缓、迟钝。在钢材料进行加工坡口工作中,由于上下刨的不对称或者焊接中的偏移都会形成焊缝错位的问题,由于上下焊缝焊偏,在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测时,焊角的反射波同焊缝缺陷波十分相似,但是,通过转移到另一侧进行探伤时,其一次波前不会出现反射波,以此可以为避免误判的。
浠水焊接探伤公司
户外钢结构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测,保证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安全使用。这是工程建设化协会《户外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48:2003的明确要求。
规程明确,新安装的户外钢结构使用2-3年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测。经安全检测并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户外钢结构,可使用2年(油漆)-5年(热浸锌)。此后,用油漆防腐的钢结构每2-3年应检
测一次,用热浸锌防腐的钢结构每5-8年应检测一次。
钢结构检测负责人工程师介绍说,户外钢结构应进行下列安全检测:
1 户外钢结构的强度、刚度和性的验算复核,以及制作、安装的检查;
2 户外钢结构防腐和节点连接外观的检测;
3 户外钢结构地脚螺栓、基础的安全检测;
户外钢结构检测后 ,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应提出处理意见。经处理并补测合格和安全使用许可证后,方能进人下一阶段的使用。户外钢结构安全检测必须由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单位(部
门)进行。户外钢结构的产权单位,应按时向主管部门和有资质的专业部门申报检测。
户外业务近几年在市场迅速发展。这种“迅速”不仅体现在行业规模短时间之内的不断扩大上,还体现在新兴户外媒体形式的“快速”推出及被市场认可、接受。
而“迅速”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很多问题。城市空间越来越狭窄,户外钢结构越来越高或者坐落在屋顶。这些户外钢结构大多是钢结构,容易遭到雨水的侵蚀,在夏日狂风暴雨下,特别
容易倒塌,对周边建筑造成损害。
因此需要对户外钢结构做安全检测鉴定。
户外钢结构检测鉴定安全检测鉴定
01 基础检测
基础检测包括:
1)钢结构钢柱表面油漆剥落与锈蚀情况,
2)柱脚锚栓螺母、螺母与锚杆拧紧等情况,
3)钢结构桁架杆件油漆剥落与锈蚀情况,
4)钢结构的轴网尺寸,
5)钢柱壁厚度等。
02 材料检测
材料检测包括:混凝土柱强度检测和钢结构性能检测。
混凝土柱强度可以通过回弹法对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测,判断是否符合《户外设施检验规范》。
钢结构性能检测可分为钢结构强度、钢结构腐蚀、节点连接、抗拉强度等。
当抗拉强度不要求时,应补充取样进行拉伸试验,补充试验应将同类构件同一规格的钢材划为一批,每批抽样3个。
03 连接与性能检测
钢结构连接与性能检测包括:焊接连接、焊钉连接、螺栓连接和螺栓连接等。
对设计上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和设计上没有要求的钢材等强对焊拼接焊缝的,可采用超声波探伤的检测。
04 钢结构倾斜检测
使用全站仪,按照变形测量中投点法的有关规定,测量钢结构钢柱顶部相对于底部的偏移值。
05 钢结构动力特性
对钢结构进行动力,振动的、振幅等,分析钢结构与周边建筑之间的动力特性。
钢结构安全检测鉴定项目实例展示分析:
钢结构三面长度为等边三角形,均为18 m,钢结构面板底部标高为+16.000 m,顶部标高为+22.000 m,钢结构钢柱+6.000 m以下采用1400×14焊管,+6.000 m以上采用1400×12焊管,上部主体桁架杆件主要采用150×100×5矩形管、100×5方管、100×7方管、70×4方管四种形式,柱脚采用42?45锚栓环形布置,见工程照片1,钢结构所用的钢管柱、桁架等主要构件钢材均采用Q235B钢制作。
本钢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20年,地震设防烈度按6度设防,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1、钢结构计算与分析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与现场实际检测情况结合,采用同济大学3D3S对钢结构进行空间建模计算,计算结果表明钢结构与钢柱连接上排桁架方管杆件及斜撑强度应力验算与整体应力验算不要求,其余杆件强度基本要求。
2、检测结论与建议
通过该钢结构的现场检测结果以及计算分析结果,对钢结构的目前现状得出以下结论与建议:
(1) 钢结构钢柱壁厚几何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但算该尺寸使用要求。
(2) 钢结构杆件油漆剥落,锈蚀较重,应采取除锈措施并重新粉刷防锈漆。
(3) 对柱脚锚栓缺少螺母及螺母与锚杆未拧紧部位,应补齐缺少的螺母并与使其与锚杆固连接可靠。
(4) 钢结构焊缝较差,多处地方存在少焊、漏焊、焊缝不饱满等现象。建议对钢结构焊缝进行普查,对存在问题部位应采取补焊或重焊等相应措施。
(5) 算,钢结构部分桁架方管杆件强度应力验算与整体应力验算不要求。建议采取加固措施,如采用加焊双角钢或钢套管等。
(6) 定期对钢结构进行检测与。
浠水焊接探伤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钢结构进行检测与鉴定:
01 对于既有钢结构建筑物和构筑物
1)建(构)筑物拟改变用途、改变使用条件和使用要求;
2)拟对建(构)筑物进行扩建、加层、插层、较大规模维修或其他形式结构改造;
3)拟对建(构)筑物进行整移;
4)钢结构本身出现明显结构功能退化现象或有明显的变形;
5)钢结构受到灾害、事故等作用影响,并产生明显损伤;
6)对钢结构的抗力产生有根据的怀疑;
7)出于保护要求,需要了解历史建筑的工作现状以及在目标使用期内的可靠性;
8)建(构)筑物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拟建(构)筑物使用年限;
9)拟对建(构)筑物进行抗震加固;
10)在既有钢结构附件进行有关活动而可能对结构产生损伤时,活动方与被影响方双方协议需要检测与鉴定;
11)对重要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的钢结构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与鉴定;
12)其它需要了解结构可靠性的情形。
02 对于在建钢结构工程
1)供工程验收的控制资料不足以证明工程符合要求;
2)存在施工缺陷或争议;
3)结构遭受意外损失或损坏;
4)改变设计使用条件;
5)建设中停工后恢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