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消防竣工第三方检测联系方式

名称:恩施消防竣工第三方检测联系方式

供应商:湖北省精量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价格:面议

最小起订量:1/平方米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仁和路玉龙居小区综合楼1-2层

手机:13477083161

联系人:曲经理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产品编号:185247416

更新时间:2022-08-18

发布者IP:119.98.48.75

详细说明

  湖北省精量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消防工程检测,消防验收检测,消防维保,消防检测设备等。诚信成就口碑,开拓未来,服务决定成败,您的需要就是我们的追求,我们将以不断的技术创新为依托,不断产品的竞争力,谋求公司健康的发展,与我们的合作者,为了共同的目标,共同的未来,共赢共鸣!

   恩施消防竣工第三方检测联系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除上述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的建设工程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申请以外,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通过省级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或者到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报送纸质备案表。

  2.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申报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出具备案凭证,并通过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随机确定抽查对象;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消防机构提供规定的材料。

  3.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20日内,依照消防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完成图纸检查,或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在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中公告。

  4.消防机构对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定形式的,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全部内容。建设单位组织整改后向消防机构申请复查。

  5.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未依法报消防机构备案的,消防机构责令建设单位在5日内备案,并确定为检查对象;对逾期不备案的,责令其停止施工或使用。

  消防供水

  1、检查消防水源的性质、进水管的条数和直径及消防水池的设置状况;

  2、检查消防水池的容积、水位指示器和补水设施、保证消防用水和防冻措施等;

  3、检查消防水箱的设置、容积、防冻措施、补水及单向阀的状况等;

  4、检测各种消防供水泵的性能、管道、手自动控制、启动时间,主备泵和主备电源转换功能等;

  5、检测水泵结合器的设置、标志及输送消防水的功能等;

  疏散指示标志的检测

  1)查看外观和位置,核对指示方向。

  2)关闭正常照明,查看发光疏散指示标志的自发光情况,亮度。

  3)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前通道中心处,用照度计测量地面照度;达到规定的应急工作状态时间时,重复测量上述测点的照度。

  4)复位。

  经营范围: 消防验收检测、消防设施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检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智能化工程检测;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房屋安全鉴定工业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无损检测;公路工程检测;热控、电气仪表检测;建筑工程材料、结构工程检测技术、转让及服务;防雷装置检测;玻璃幕墙检测;铁路工程检测;特种设备(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检测;建筑工程测量、测绘服务;检测;工程勘察检测;消防工程检测;水利水电工程检测;工程检测;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及;消防安全评估;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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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安全评估的法律依据

  消防安全评估是依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国发[2011]46号)消防法》、《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公消〔2013〕60 号)等相关文件,对某一区域、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即对构成的各类消防安全因素,参照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规范,运用火灾安全工程学原理进行的定性或定量的评价分析,得出一个较为的量化结果,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安全措施建议。

  评估主要内容为

  ①消防安全的性

  ②消防安全规程的制定与落实

  ③消防设施的情况检查分析

  ④安全指示标识

  ⑤疏散防火逃生设施

  ⑥电器产品、燃气用具

  ⑦专职与义务

  ⑧消防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⑨消防安全能力建设自我评估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除上述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的建设工程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申请以外,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通过省级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或者到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报送纸质备案表。

  2.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申报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出具备案凭证,并通过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随机确定抽查对象;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消防机构提供规定的材料。

  3.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20日内,依照消防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完成图纸检查,或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在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中公告。

  4.消防机构对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定形式的,在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全部内容。建设单位组织整改后向消防机构申请复查。

  5.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未依法报消防机构备案的,消防机构责令建设单位在5日内备案,并确定为检查对象;对逾期不备案的,责令其停止施工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