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黄石建筑节能工程验收资料应在建设过程中随着工程进度情况进行收集和整理,特别是需要见证送检的材料应按时送相关部门见证检验,部分建筑材料性能检验时间通常会较长,不能过后补检,否则会影响工程竣工验收。
一、黄石建筑节能工程验收资料
一般要准备如下:
1、盖过审图章的图纸、节能计算书、节能备案登记表;
2、监理的节能评估报告、节能验收质量证明书;
3、保温材料和保温系统的相关检测报告、门窗及幕墙的相关检测报告;
4、保温、门窗及幕墙、砌体等的相关资料(进场报审、进场记录、隐蔽验收、施工方案、检测计划书等)。
所需材料:
1、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陈述,复印件1份;
2、工程勘测效果及施工图计划文件检查批准书,复印件1份(2000之前无图纸检查的应供给《修建工程勘测计划检查意见书》;
3、勘测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原件1份;
4、计划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原件1份;
5、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原件1份;
6、施工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原件1份。
二、黄石建筑节能工程验收规范
1.0.1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节能验收应在建筑工程中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完毕后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