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广州工业微生物检测中心是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中心通过了计量认证(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本中心出具的检测数据在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内相互认可,可作为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的公正数据,具有法律效力。中心提供消毒产品检测、检验、鉴定等
一、消毒功效鉴定试验
目的:适用产品(灭菌柜、红外线消毒碗柜、微波灭菌柜、紫外线消毒柜、环氧乙烷灭菌器、臭氧消毒柜、臭氧水消毒器等)消毒(杀菌)效果鉴定。
参照标准:
a)《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b)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GB 15981-1995
c)压力蒸汽灭菌效果评价、紫外线表面消毒效果评价、液体消毒剂消毒效果评价
二、水的消毒效果鉴定试验
目的:检测生活饮用水消毒剂与消毒器械的杀菌效果,已验证其对生活饮用水消毒能否达到卫生合格标准。
参照标准:《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2.1.4水的消毒效果鉴定试验
三、空气消毒效果鉴定试验
目的:检测消毒器械或消毒剂对空气中细菌的杀灭或清除作用,以验证对其空气的消毒效果。其他方法对空气的消毒效果,也可参照本方法。
参照标准:《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2.1.3空气消毒效果鉴定试验
标准解读
关于空气消毒效果鉴定试验,分为实验室试验,模拟现场试验和现场试验三种。
实验室试验采用1立方米的密闭试验舱进行人工染菌消毒效果鉴定试验;
模拟现场试验采用10-20立方米的密闭试验舱进行人工染菌消毒效果鉴定试验;
现场试验是在20立方米以上的密闭试验舱中进行自然菌的消毒效果鉴定试验。
四、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微生物净化消毒效果检验方法
适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微生物一次通过净化效率或消毒效果的检验。
参照标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2006年) (附录G)
五、空气净化消毒装置颗粒物净化效率检验方法
适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颗粒物一次通过净化效率和连续运转条件下净化效率的检验。
参照标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2006年) (附录F)
参照标准:
a)化学消毒剂评价对医学领域中使用仪器的杀菌作用的定量悬浮试验试验方法EN 13727-2003
b)化学消毒剂和抗菌剂.医疗器械用消毒剂的杀菌活性评定用定量悬浮试验.试验方法和要求EN 13624-2003
c)化学消毒剂和防腐变剂.用于食品、工业、家庭和研究所领域的化学消毒剂和防腐变剂的杀菌活性评定用定量悬浮EN 165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