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邢台长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主要服务对象
1. 无进出口权或不从事自营进出口的生产商。若您有国外客户或国外询盘,我们可以帮助您与国外采购商沟通洽谈,提供出口咨询,并提供外贸出口操作服务。
2. 由于某些原因或贸易条款无法接受,不能与国外客户直接达成协议的自营进出口的生产商。我们可以尽力帮助您解决存在的问题,降低其贸易风险,简化贸易程序。
3. 外贸SOHO。欢迎外贸经验丰富的SOHO们挂靠我公司,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外贸代理服务。
4. 有进口需求的厂家,我们可以帮助您寻找国外供应商,并提供外贸进口操作服务。
5. 政府、学校、医院等非盈利机构的进口项目。
6. 为生产制造企业提供金融物流。
7. 为进出口企业提供物流服务。
8. 其他需要进出口代理的客户。
优势
1. 客户无需进出口资质,不用聘请关务、物流和涉外财务等专业人员
2. 客户无需亲自办理复杂的清关、报检、外汇、退税、核销、融资、物流等进出口手续,降低企业外贸风险。
3. 收费标准,远抵于客户自营所产生的各种直接和间接成本
4. 客户可享受客服人员的专业服务,解除客户对进出口的各种疑难,并可得到及时反馈的各种货物信息和状况
5. 帮助解决企业出口退税款未能及时到帐而出现短期资金困难,加快回笼资金,加快企业资金周转速度。
服务项目及报价
一、进出口代理服务
服务项目:进出口操作、外贸单证、银行收付、退税报备、业务结算、业务跟踪等。
服务收费:按进出口申报额(或收付汇金额,择大计算)的1%,最低收费800 元(视具体情况而定) 。
二、垫付退税服务
前提:必须通过我公司办理通关、收汇核销以及客户提供增值税发票的前提下,才能办理退税手续。
服务内容:在客户完成了货物出口、外汇到帐、报关核销单退回、增值税发票经税务局审核无误后,我们可以安排垫付退税款,使客户的退税款还没退下的情况下,可以先期拿到退税资金,加速客户的资金周转。服务收费:按每月收取退税资金 1.5%的资金使用管理费,按三个月包干收取,既一共收取退税金额的4.5%
三、垫付货款服务
前提:必须通过我公司办理出口手续,订单条款和企业信誉度须
经我公司审核通过。
服务内容:我公司在生产备货阶段支付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向其上游供应商采购, FOB 贸易方式下, 我们收取国外客户货款后支付厂家全部货款,厂家安排发货;CIF 贸易方式下,发货前我们垫付合同总额的 80%给厂家,剩余 20%预留为海运费,港口杂费,进出口代理费及其他额外费用,收到国外客户全款后,根据发票核算剩余资金退换厂家(多退少补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