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长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主要服务对象
1. 无进出口权或不从事自营进出口的生产商。若您有国外客户或国外询盘,我们可以帮助您与国外采购商沟通洽谈,提供出口咨询,并提供外贸出口操作服务。
2. 由于某些原因或贸易条款无法接受,不能与国外客户直接达成协议的自营进出口的生产商。我们可以尽力帮助您解决存在的问题,降低其贸易风险,简化贸易程序。
3. 外贸SOHO。欢迎外贸经验丰富的SOHO们挂靠我公司,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外贸代理服务。
4. 有进口需求的厂家,我们可以帮助您寻找国外供应商,并提供外贸进口操作服务。
5. 政府、学校、医院等非盈利机构的进口项目。
6. 为生产制造企业提供金融物流。
7. 为进出口企业提供物流服务。
8. 其他需要进出口代理的客户。
优势
1. 客户无需进出口资质,不用聘请关务、物流和涉外财务等专业人员
2. 客户无需亲自办理复杂的清关、报检、外汇、退税、核销、融资、物流等进出口手续,降低企业外贸风险。
3. 收费标准,远抵于客户自营所产生的各种直接和间接成本
4. 客户可享受客服人员的专业服务,解除客户对进出口的各种疑难,并可得到及时反馈的各种货物信息和状况
5. 帮助解决企业出口退税款未能及时到帐而出现短期资金困难,加快回笼资金,加快企业资金周转速度。
服务项目及报价
一、进出口代理服务
服务项目:进出口操作、外贸单证、银行收付、退税报备、业务
结算、业务跟踪等。
服务收费:按进出口申报额(或收付汇金额,择大计算)的1%,
最低收费800 元(视具体情况而定) 。
二、垫付退税服务
前提:必须通过我公司办理通关、收汇核销以及客户提供增值税
发票的前提下,才能办理退税手续。
服务内容:在客户完成了货物出口、外汇到帐、报关核销单退回、
增值税发票经税务局审核无误后,我们可以安排垫付退税款,使
客户的退税款还没退下的情况下,可以先期拿到退税资金,加速
客户的资金周转。
服务收费:按每月收取退税资金 1.5%的资金使用管理费,按三个月包干收取,既一共收取退税金额的4.5%
三、垫付货款服务
前提:必须通过我公司办理出口手续,订单条款和企业信誉度须
经我公司审核通过。
服务内容:我公司在生产备货阶段支付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向其
上游供应商采购, FOB 贸易方式下, 我们收取国外客户货款后支付
厂家全部货款,厂家安排发货;CIF 贸易方式下,发货前我们垫付
合同总额的 80%给厂家,剩余 20%预留为海运费,港口杂费,进
出口代理费及其他额外费用,收到国外客户全款后,根据发票核
算剩余资金退换厂家(多退少补原则) 。
四、代理商检
服务内容:代办商检备案,代理报检
收费标准:商检备案代理费100元,代理报检费用 200 元,商检
费一般为货值的千分之一到三(商检局收取) ,项目检测费用实报实销(一般每项200 元,检测机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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