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C矿用提升运输设备
CA带式输送机类及配套件
CB刮板输送机(含破碎机)类及配套件
CC矿车及连接件
CD人车
CE电机车类
CG防爆柴油机(车)类
CH矿用提升机、提升绞车
CI提升容器及配套件
CJ矿用钢丝绳
CK提升安全保护装置类
CL架空乘人装置类
CM单轨吊类
CN给料机
CO牵引车类
CP梭车
什么是煤安认证?
煤安认证是煤矿安全认证的简称。2007年国家经贸委和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了《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暂行办法》等文件,对井工煤矿用设备、仪器、仪表等设施实行安全生产认证制度,有效地遏制了伪劣产品进入井下。
矿用产品包括煤矿矿用产品和金属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其安全标志分别为“MA”和“KA”。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全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工作,对煤矿矿用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等产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2002年1月1日起对执行煤安标志管理的产品,生产厂家在取得安全标志证书后,才能从事该产品的生产、销售,并使用安全标志。矿山企业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产品。
申办程序
1.申请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向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提出产品申办安全标志申请,递交申请材料。
2.初审、受理
安标国家中心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与申请人签订申办合同,予以受理。
3.技术审查、产品检验
安标国家中心对申请产品组织实施技术审查,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授权的检测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
4.现场评审
安标国家中心组织评审组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生产能力、产品安全性能保障体系进行现场检查和考核。
5.终审、发放安全标志证书
安标国家中心对技术审查、产品检验和现场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合格的,发放安全标志证书,准许使用安全标志标识,并予以公告;不合格的终止申办。
6.监督检查
安标国家中心对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持证人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大对产品监督检查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