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30 13:42
当前我房屋建筑施工监理与发达国家的施工监理体系还是存在很大的差距,隐藏着很多问题。首先监理人员队伍素质不高,常常出现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不够或监管缺失问题,甚至存在滥用职权、无理索取、甚至欺骗业主的现象、对工程项目施工不能起到真正的监理作用,自然谈不上对房屋建筑的质量与安全监管。其次监理工作缺乏规范性施工指导,施工监理人员对施工人员缺乏正确规范的施工指导,无法使施工人员意识到质量与安全问题,防微杜渐,并且在进行施工监督过程中。最后监理人员对于施工事故的处理不够得当,对于造成的人员伤亡的特大事件,没有及时落实到个人,针对由于单个人员的错误施工造成的事件,不能很好的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没有严格按照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对于施工中各项基础的建设不够重视起,无法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现实当中,因不当使用而对楼宇造成损坏的情况有很多,但因为普通居民楼分属于不同的业主,因此很难统一协调进行保护,这就为房屋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市民如对房屋质量鉴定存在疑虑并申请鉴定时,可以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单幢建筑所有产权人的名义向鉴定中心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市民也可联合该房屋所在建筑物的所有权利人提出房屋鉴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