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房屋结构受损,需要进行结构检测的
如果是因为火灾、台风、洪水等意外事故造成房屋结构受损,需要向保险公司或者责任方索赔的,结构检测报告可以作为索赔的法定依据。临近有深基坑施工、强震动致使房屋结构出现质量问题,也可以进行检测。
1、对于框架结构,通常a、对房屋的基础及柱、梁、板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取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b、对钢筋配置情况进行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直径及根数检测、凿开混凝土实测钢筋法);c、对建筑物变形监测(沉降观测、位移观测)。根据这几组检测数据可以鉴定出房屋结构的可靠度。
2、对于钢结构房屋的检测,通常检测钢结构焊缝(超声波焊缝检测、磁粉焊缝检测);钢结构节点检测(机械连接检测、螺栓连接节点检测、球节点检测)。
3、砖混结构房屋,除了检测混凝土柱梁板外,还可以增加砌体原位轴压法检测、砌筑砂浆回弹法检测项目。
二、出租房检测
政策依据《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文件》。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文书编制规定(试行)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文书编制工作,提高鉴定文书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文书编制。司法鉴定文书格式除应符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司法鉴定文书规范要求。
第三条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文书是在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过程中形成的按一定规格体例编写的文书。
第四条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文书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的术语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第五条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文书一般由封面、正文和附件组成。附件资料可采用表格式或拟制式,鉴定文书正文一般采用拟制式。
第二章 封面及正文
第六条 鉴定文书的封面应当写明鉴定文书的类别、鉴定文书编号、项目名称、地址及相关主要信息、鉴定机构名称、鉴定文书制作日期;封二应当写明文书目录、鉴定机构的地址和联系电话。需要声明的,声明内容也可放在封二。
第七条 鉴定文书的正文应根据检测分析资料进行编制,必须经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应当做到:
(一)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二)内容应简洁明了,计算、汇总数据过程尽可能在附件中表达,表格排版时应避免跨页;
(三)引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的名称,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全称和编号,在第二次出现时可只用编号;
(四)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一)工程概况或建筑物概况;
(二)检测鉴定目的、范围及依据;
(三)检测鉴定项目与内容;
(四)检测检查、检测结果;
(五)结构复核、验算结果;
(六)综合分析、鉴定评级;
(七)鉴定结论;
(八)处理建议;
(九)附件。
第九条 鉴定文书正文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要对检测项目进行分类和对检测数据进行汇总。
(二)应对引起工程质量(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能分清问题的性质、类别及危害程度。
(三)在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评级时,应该引用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法规的有关条文。
(四)达到委托鉴定目的要求,鉴定结论应与鉴定目的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