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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房屋鉴定检测机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房屋

时间:2016-10-10 10:36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

  根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84)第678号)对房屋结构、装修和设备完损状况进行评定。

  结构部分

  厂房钢梁无明显变形,部分焊接点出现焊瘤,部分钢构件表面稍有锈蚀。

  装修部分

  (1)厂房门窗无明显变形,推动正常,玻璃完好。

  (2)厂房内墙墙脚粉刷局部破损、脱落,有渗水痕迹。

  (3)厂房吊顶完好,未见明显下挠、变形、破损。

  设备部分

  (1)厂房给排水设备完好。

  (2)厂房电器设备、线路等照明装置还未安装完成。

  完损等级评定

  根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84)第678号),厂房结构基本完好,装修基本完好,设备还未安装完成,可评为基本完好房。

  建议对锈蚀构件采用喷砂结合电动钢刷除锈工艺,彻底除去以前的漆皮和铁锈,后刷高质量防腐漆。

  厂房检测,权威厂房灾后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一 :工业厂房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 1、房屋在改变使用用途、增加荷载、改变房屋结构以及增加房屋层数前的房屋性能鉴定。 2、房屋的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构件耐久性以及使用性存在质疑的复核鉴定。 二: 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 包括地铁、隧道、房产、土建、基坑、人防、桥梁、河涌以及爆破等施工周边的房屋安全鉴定,施工前对周边房屋的现状进行证据保全及安全性进行等级评定;施工后对房屋的受损程度及受损原因进行评定,并为造成的损坏提出合理的加固以及修缮建议。 三: 房屋受损后的结构安全性鉴定 受雨、雪、台风、雷击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化学品腐蚀及汽车撞击等意外灾害导致的房屋结构受损,我司根据原设计要求、现行国家规范标准以及房屋受灾(损)后的结构安全性、使用性及损伤程度进行评定,并给出合理有效的修缮、加固处理建议。关于房屋建筑质量,结构安全检测,工业厂房安全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危房鉴定,火灾后安全检测,工业烟囱检测。欢迎咨询。

  从抽查和了解的情况看,各地都能按照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领导对这次大检查高度重视,保证了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的顺利开展。各地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从思想上高度认识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开展危房安全大检查工作,取得政府重视支持。并按要求及时成立了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下发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漳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危房大检查工作,由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以市府办名义转发了市建委关于组织开展危房大检查的工作意见。

  三是危房鉴定机构极不健全,鉴定工作不规范。全省仅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六个设区市和湖北蕉城区、寿宁县在房管局内设房屋安全鉴定结构而且泉州 、漳州、南平三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无编制和专职人员;其他各县(市、区)均没有设立房屋鉴定机构,大部分只能抽调本县(市、区)里的技术骨干临时组成危房鉴定小组,实施危房鉴定。由于无专门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缺乏系统的培训,存在房屋鉴定无法执行新的行业标准,标准掌握尺度不一,凭经验下结论,存在有的危房鉴定等级偏高等。

  四是部分危房未及时拆除或采取必要防范措施,有的未及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跟踪管理。如建瓯市影剧院火灾留下二层楼高的残墙断壁已近一年时间;既未拆除也未予以封闭围护;有些未封闭的中小学校舍危房也没有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部分查出的危房在鉴定之前未及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

  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设区市对县(市、区)的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不够。抽查中发现,漳州市、南平市未对所辖县(市、区)开展危房大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湖北仅对三个县(市、区)进行抽查。湖北前期对县(市、区)大检查督促力度不够,目前部分县(市、区)自查工作尚未完成;汇总材料未上报。总体上看,设区市主管部门对县(市、区)危旧房安全大检查工作的抽查督促力度不够,各县(市、区)思想认识也不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危房大检查的深度和力度。

  目前,全省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工作基本完成自查自报工作,摸清了全省危房的情况,危房排查鉴定和整改工作正在进行,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及时转入对自查自报的危房进行全面的排查,并督促业主进行鉴定,同时抓紧督促整改。各地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具体抓以下几方面工作:

  1、要将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特别是查出的危房情况要向当地政府汇报,分门别类地分解给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级政府责任,各负其责进行整改。

  2、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思想。及时总结经验,没有抽查的设区市要尽快安排抽查,对没有完成的市县要督促其抓紧检查,并按要求将有关汇总材料上报省建设厅。对查出的危房要认真分类建档;妥善保管,为今后日常房屋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3、对自查上报的危房要全面组织排查,同时对未自查的单位做好补缺补漏工作。对存在严重结构安全隐患的危房应立即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尤其涉及公共安全的公共建筑,应及时抄送有关主管部门。对经排查需要安全鉴定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危房产权人和使用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提出处理方案,督促其整改。对拆除重建的危房要加强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以免形成新的危房。要继续跟踪督查省建设厅抽抽查的38个危房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