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12 13:44
l、向全区通报这次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的情况。
2、各责任单位对这次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很好地总结,分层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
3、各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查出的险房再重新检查一遍,力求定性准确,并有相应的措施。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和一些危旧房屋在认定技术上有困难的,要及时向安全鉴定部门申请技术鉴定。
4、针对这次检查中查出的险房排出维修计划,在时问上、资金上、措施上作出保证,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维修的立即维修。
5、建立健全房屋安全责任制,险房、严重损坏房屋实行挂牌负责。
6、确保房屋安全纳入日常管理。 房屋的安全管理不是权宜之计,一时的行动,要落实于长效管理。通过这次全区房屋安全大检查,摸清了情况,积累了经验,为今后对我区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房屋安全管理的力度,确保我区各类房屋的住用安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建办电[2014]7号)和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迅速开展本市老旧住房安全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房管修[2014]97号)的要求,为加强本市老旧住房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市高新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委托我房屋质量检测中心对区内老旧住房进行安全排查。
主要排查内容为:对房屋建筑结构基本信息调查、房屋外墙棱线垂直度测量、房屋结构损坏调查、危险点或安全隐患调查。
工作技术依据
[1] 《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TJ08-79-2008);
[2] 《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与评定标准》(DG/TJ08-804-2005);
[3]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2004版);
[4]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
[5]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6]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区开展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方案
房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
为切实加强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房屋安全事故发生,扎实开展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政办传【2014】34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王鸿峰同志任组长,魏小平、张雯同志担任副组长,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消防支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排查办”,设在区住建局,由谢荣同志任主任,工作人员从各街道办事处抽取),具体负责此次房屋安全大排查治理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各街道、乡、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二)区排查办负责督促、指导、检查排查工作,并且对辖区内的房屋查出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向市房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