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08 15:06
鉴定标准
我国目前建筑结构的鉴定标准主要有:《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50144-2008);《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252∶2009)《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展望
(1) 检测技术。
各种结构材料强度的无损检测技术,譬如超声检测技术、红外成像检测技术将是发展的方向。砌体结构因组成成分、砌筑质量的离散性等,目前的检测手段尚需改进。钢结构焊缝新型探伤技术、钢材在负荷条件下测定力学性能的技术、地下连续墙无损检测、砌体非破损测强、测定材料腐蚀程度新技术等需进一步研究。
(2) 可靠性鉴定。
现行各种材料的结构设计规范都采用“校准法”来选择结构的目标可靠指标,这实际上继承了
我国过去规范内涵的建筑结构可靠度水准,其实用性,从总体上说是可以接受的,但所对应的结构失效概率还只是一种运算值。对已有建筑物的鉴定,用什么样方法确定其可靠指标,又如何确定各级建筑物的目标可靠指标,它与设计的目标可靠指标,究竟有怎样的内在关系,用什么样的数学模型进行表达尤其怎样表达与使用时间和使用史的函数关系,现在的研究还是非常初级的。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与结构的寿命有一定的联系,但并非一回事,决不能将两者简单等同起来,因为并不是结构的使用年限一超过其设计基准期便将失效,而仅仅是它的失效概率逐渐增大。进行建筑物鉴定时,要求回答的是,这座建筑物还能使用多久?因此,设计基准期与建筑物寿命的联系还需进一步研究。对建筑物鉴定来说,体系可靠度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仅仅要求对构件进行评价是极少数的,往往需要对建筑物的一个子系统或整体系统进行评价才能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