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商铺首页 >> 行业资讯 >> 详情

陇南房屋检测鉴定报告危房屋鉴定检测工程质

时间:2016-12-07 15:52

  检测内容的检测深度依次递增,各有不同,但均包括以下5部分内容:

  1、 调查建筑物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

  2、测量倾斜和不均匀沉降;

  3、 通过文字、图纸、照片、影响等手段记录房屋构件,装修设备的损坏程度部位及范围;

  4、利用专业设备检测相关数据,经过演算后分析原因;

  5、综合评级;

  房屋质量检测报告的权威性

  房屋质量检测是房屋质量评定的最终方式,也是法院裁决的主要依据,其权威性相当于金字塔的顶端,报告全国范围内有效。

  节能检测

  节能现场检测 节能系统检测 粘结加固材料检测 保温材料检测

  1、节能材料检测服务范围:

  外墙外保温等常用保温系统的保温材料、界面剂、胶粘剂、抹面胶浆(抗裂沙浆)、玻纤网格布、增强抗裂腻子、镀锌电焊网、锚栓等的热工性能、燃烧性能和力学能等。

  2、服务内容:

  对外墙外保温等常用保温系统的保温材料、界面剂、胶粘剂、抹面胶浆(抗裂沙浆)、玻纤网格布、增强抗裂腻子、镀锌电焊网、锚栓等的热工性能、燃烧性能和力学能等进行科学客观的检测。

  灾后建筑物检测

  包括:火灾、雪灾、地震等灾后的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检测。

  一、鉴定报告应明确鉴定的时效时  对建筑或房屋进行安全(可靠性)鉴定,是针对建筑物(房屋)现状进行的一种技术评价,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因为建筑物随着时间和许多外因的变迁,其安全性或可靠性也在不断地延变之中。因此,鉴定机构要对的所委托鉴定的建筑或房屋,根据其实际情况,在鉴定报告中明确鉴定结论的有效期限。  近年来,一些涉及公共安全利益的行业,在营业(使用)时,有关部门往往要求其提供房屋的安全鉴定证明,所以一些房屋所有单位(或使用单位),拿着一份鉴定报告,长期多次使用。这样就影响了鉴定报告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二、对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房屋修建情况不明,无质量技术资料房屋的鉴定  实践鉴定中,我们发现,一些建筑或房屋,修建时无地质勘察、无设计图纸(或非正规图纸)、施工队伍无资质且技术含量很低、未进行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房屋实体结构情况不明,质量无可靠保证。这些房屋在委托鉴定时,往往当时表面并发现不了危险点,但实际存在有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对这类房屋(特别是一些多层建筑)的安全或可靠性鉴定,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先对房屋建设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再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检测、验算,确定一个临时性鉴定结论,并应定期进行复查和回访。  

  三、对一些低标准建设的房屋安全(可靠性)的鉴定 在对一些民用建筑鉴定时,常会遇到一些建设标准很低的房屋,这些房屋修建时间或早或远,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修建时过于简单,无设计文件,无施工记录,结构或构造本身不合理,施工随意性较大。如有的建筑地基处理相当简单、有的用泥土砌筑墙体、有的厂棚五六十米长的墙体都没有纵向拉接或加强措施、梁底支座处也没有任何加强措施等。这些房屋在鉴定时往往表面并没有多少危险点,但房屋的整体稳定性和抗震性能极差。这些房屋在稍有外力作用下,甚至是轻微的

  标准修订及实践操作中的几点探讨    

  对即有建筑或房屋进行安全(可靠性)鉴定,是确定建筑或房屋安全(可靠性)的重要技术手段,是建筑或房屋的使用、维护、加固、拆除及责任追究的科学依据,对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现行对建筑或房屋进行安全(可靠性)鉴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主要有《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是指导和规范各种鉴定行为的技术标准。其程序合理,方法科学,操作简便、结论精确。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和人们法制观念的提高,在实践操作中,我们也发现其中的一些问题与不足。在此,笔者提出一些个人的观点与建议,旨在抛砖引玉,以引起有关部门、科研机构、主编单位、专家学者和同行的重视,共同探讨,从而使之更趋规范和完善。

  标准的复审与修订: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标准的管理部门和单位,既要根据当前的生产、建设和科学技术水平,及时组织制订相应的标准,并保持其相对稳定性;又要根据生产、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不断总结生产、建设革新创造和科学试验之有效的成果,适时组织修订原标准或制订新标准。   标准的修订,原则上每隔二至三年进行一次局部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