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1、什么是危险废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2、危险废物的危害
(1)破坏生态环境。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降低地区的环境功能等级。
(2)影响人类健康。危险废物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长期中毒、致癌、致畸、致变等。
(3)制约可持续发展。危险废物不处理或不规范处理处置所带来的大气、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将会成为制约经济活动的瓶颈。
3、危险废物检测范围
危险废物检测:邻苯二甲酸酯、有机锡化合物、多环芳烃、二氯化钴、氧化砷、砷酸氢铅、二水合重铬酸钠、六溴环十二烷、四氯硅烷等
4、危险废物鉴定范围
腐蚀性鉴定、急性毒性初筛鉴定、浸出毒性鉴定、易燃性鉴定、反应式鉴定、毒性物质含量鉴定
A)、常规样品类别:污泥、污水、废液、废渣、催化剂废渣、煤渣、矿渣等
B)、其他样品类别: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废乳化液、染料涂料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感光材料废物、表面处理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含铜废物、含锌废物、含镉废物、含铅废物、无机氟化物废物、有机氰化物废物、废酸、废碱、有机氰化物废物、废有机溶剂、含镍废物、有色金属治炼残渣、其他废物、未知来源废弃物。
5、测试方法/标准:
GB及HJ系列标准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2007)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鉴别》(GB5085.2-2007)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
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