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加大基础底面积
适用范围:加大基础底面积法适用于当现有建筑的地基承载力或基础底面积尺寸不设计要求时的加固。
构造要求:
a、当基础承受偏心受压时,可采用不对称加宽;当承受中心受压时,可采用对称加宽;
b、在灌注混凝土前应将原基础凿毛和刷洗干净后,铺一层度等级水泥浆或涂刷混凝土界面剂,以新老混凝土基础的粘结力;
c、加宽部分的主筋应与原基础内主筋采用焊接进行拉结,并设置梅花布置的拉结筋(如抗剪需要该筋需根据计算确定)。
加深基础法
适用范围:加深基础法适用于地基浅层有的土层可作为持力层且地下水位较低的情况。该即将原基础埋置
深度加深,使基础支承在的持力层上,以设计对地基承载力和变形的要求。
构造要求:
a、采用加深基础法加固既有房屋基础时需分批、分段、间隔进行。间隔开挖长度约1.2m左右,宽度约0.9m的竖坑;
b、基础下的竖坑应采用现浇混凝土灌注,并在距原基础底面80mm处停止灌注,待养护后再掺入剂和速凝剂的干稠水泥砂浆填入基底空隙,确保密实。
锚杆静压桩
适用范围:锚杆静压桩法适用于淤泥、淤泥质土、黏性土、粉土和人工填土等地基土。
原基础构造要求:原基础承台除应有关承载力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承台周边至边桩的净距离不宜小于200mm;原基础压桩孔部位作为承台的基础厚度不宜小于350mm,否则应采取附加封桩锚固措施;桩顶嵌入承台内长度应为50~100mm;压桩孔内应采用C30微早强混凝土浇筑密实。
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当原基础厚度小于350mm时,封桩孔应用2φ16钢筋交叉焊接与锚杆上,并应在浇筑压桩孔混凝土的同时,在桩孔顶面以上浇筑桩帽,厚度不得小于150mm。
桩身构造要求:
桩身材料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材;对钢筋混凝土桩宜采用方形,桩的边长宜为200~300mm;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桩内主筋应按计算确定。
当方桩截面边长为200mm时,配筋不宜少于4φ10;当边长为250mm时,配筋不宜少于4φ12;当边长为300mm时,配筋不宜少于4φ16;每节桩长宜为1.0~2.5m,桩节之间应有可靠连接,应采用焊接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