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用 途】 用于某些颗粒物的呼吸防护,如打磨、清扫和处理矿物、面粉及某些其它物料等过程产生的粉尘,还适用于因喷洒而产生的液体的或非油性的不产生有害性挥发气体的颗粒物。能有效过滤和净化所吸入的异常气味(有毒气体除外)。本产品可帮助降低某些可吸入微生物颗粒物(如霉菌、炭疽杆菌、结核杆菌等)的暴露水平,但不能消除接触传染、生病或死亡的风险。
【使用方法】 1. 未按照本说明使用,或超出使用限制使用,或在接触有害物过程中未一直佩戴,都会降低本产品的防护功能,并可导致疾病和死亡。 2. 在使用本产品用于职业性呼吸防护之前,应遵守OSHA 29CFR 1910.134或当地适用的法规与标准,制定并执行一个书面的呼吸保护计划,满足包括培训和适合性检验的要求。 3. 危害人体健康的颗粒物包括哪些不可见和无气味的物质。 4. 使用中若感觉头晕、恶心和其它任何不适,应立即离开危险区域,并寻求主管的帮助。 5. 不使用时,应在无污染环境储存口罩。 6. 在每次使用前,应对过滤面罩进行检查,确认在呼吸区没有孔洞等破损,若有滤料撕裂或磨损的现象,应视为破损。应立即更换破损的防护口罩。 7. 遵照适用的法规和标准废弃使用过的口罩。
【使用限制】 1. 本产品不产生氧气,不能在氧气浓度低于19.5%的缺氧环境中使用。 2. 不能在有害物浓度达到可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IDLH)浓度的环境中使用,不能在危害未知的环境中使用,不能在有害物浓度超过10倍的适用的职业卫生接触限值浓度下使用,或OSHA特殊有害物标准或适用的政府法规中规定的浓度,以其中浓度较低者为准。 3. 当面部胡须、毛发或其它条件可影响面部与口罩密封垫之间密合时,不能使用本产品。 4. 对某些空气污染物,防护口罩可帮助保护肺脏,然而,它不能防止有害物通过其它途径,如皮肤侵入人体,需要其它的个人防护用品。 5. 对存在某些呼吸系统疾病的人而言,如患有哮喘或肺气肿等,在佩戴防护口罩之前,建议应先向医师咨询。 6. 不能改装和滥用本产品,当口罩破损、脏污,或感觉呼吸阻力明显增加时,应离开污染区域,更换新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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