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8-05-24 10:19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参与。为更好地落实中央精神,山西、陕西等多省市都建立了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机制,出台相应的工作方案,以“政府买单、市场运作、群众看戏”为原则,引导鼓励文艺院团为基层群众创演更多更好的文化节目,鼓励本地艺术院团赴市外、省外、国外进行文化艺术交流。从2014年开始,我省大部分地市陆续都出台了相应的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机制,由市财政出资,每年购买一定场次的优秀剧目下基层演出,由市财政补贴、直属文艺院团自行开展一定数量的免费或低票价的惠民演出,用于保障基层群众的文化需求。
鉴于此,建议市财政和文化部门合力出台我市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工作方案,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具体如下:
1、政府购买公共演出要优先保障县、乡、村等文化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公共文化活动相对较少的基层群众,特别是偏远地区农民的文化需求。
2、要把习主席提倡的具有现实意义和教育价值、能反映基层生活和真实情感,“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舞台精品剧目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演出范围,让更多基层群众共享到优秀文化产品,感受到文化化育人心的力量。
3、要把能代表大同文化品牌、并且具备走出去实力的优秀剧目纳入补贴范围,鼓励和扶持优秀精品剧目走出大同,宣传大同,为更好地塑造大同的文化形象、提升大同的知名度做出积极贡献。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8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年权委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西省大同市委员会转来您在十四届一次会议上“关于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39号),2014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大同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同政办发﹝2014﹞159号),对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我市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
几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大同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加强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经验和办法,为我市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做了充分的准备。
2017年5月,我局会同市文化局制定印发《大同市“免费送戏下乡一千场”(2017)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计划购买演出服务915场,主要面向农村基层群众,并且向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倾斜。其中:市直已下达购买资金252万元,计划购买演出服务200场。目前,这一工作已进入招标环节。
此外,近年来,我们对代表大同文化品牌、并且具备走出去实力的优秀剧目,如我市国有文艺院团先后创作的优秀剧目《野火春风斗古城》《河清海晏》《平城赋》《热泉》《廉吏于成龙》和《党的女儿》等剧目的巡演经费,都给予优先保证。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市文化部门出台我市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工作方案,并根据预算需求和财力情况,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的力度,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购买服务问题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8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年权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意见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1、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优先保障基层、偏远的农村地区;2、精品剧目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演出范围,让基层群众共享优先产品文化;3、把能代表大同文化品牌的优秀精品剧目纳入政府补贴范围,能更好的走出去宣传大同。您的这些意见和建议提得好,很有针对性,对我们下一步的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政府在逐年加大扶持力度,不断增加场次,每年的春节文化活动纯阳宫、关帝庙、华严寺三个戏台免费惠民演出达到100多场;古城天天演在关帝庙已形成文化品牌,每年的4月开始,10月底结束,演出近百场;8月到10月的云冈文化旅游节,更是大同的文化大品牌,各项重大、顶尖国际国内活动达到44项,极大的丰富了当地的人民群众和来大同旅游的游客。
今年,政府为落实省六件民生是事实之一的“免费送戏下乡一万场”任务,又列入资金252万元资金,启动了大同市免费送戏下乡演出。关于把能代表大同文化品牌的优秀精品剧目纳入政府补贴范围,能更好的走出去宣传大同,我们文化部门将积极反馈和建议政府做好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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