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交警直属三大队关于开展摩托车非法改拼装、追逐竞驶等违法犯罪行为整治的公告

怀化新闻网     2018-05-09 11:02

  近期,怀化城区有部分交通参与者通过不法渠道购置了一批非法改造、拼装的摩托车,这些无牌无证无保险、非法改拼装车辆违法上路行驶,并在夜间在天星东路、正清路等城区主次干道追逐竞驶(飙车),不仅危害道路公共安全,而且破坏城区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为严厉打击非法改拼装、追逐竞驶等违法犯罪行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严禁摩托车销售商销售拼装和擅自改装的摩托车,凡销售拼装摩托车、销售擅自改装的摩托车的,一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之规定,扣留非法车辆,处罚20000元。

  2、严禁通过非法渠道购买改装、拼装摩托车,严禁擅自改装摩托车,凡驾驶拼装、改装摩托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扣留车辆。驾驶拼装摩托车上路行驶一律吊销驾驶证、强制报废摩托车,驾驶改装摩托车上路行驶一律拆除改造设施,并顶格处罚。严禁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严禁驾乘摩托车、两轮电动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3、严禁驾驶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城区道路限速60公里每小时以下)、追逐竞驶(飙车),情节恶劣的,一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严禁将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拼装和涉嫌盗抢的摩托车停放于公共管理区域,违者一律扣留车辆,并按相关规定处罚。涉嫌盗抢机动车一律移交派出所处理。

  公安交警在路面开展整治时,摩托车驾驶人必须减速、停车接受检查,凡冲关拒绝接受检查、阻碍公安交警依法执行检查、扣车等职务行为的,一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拘留,造成公私财物损失及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校学生发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罚的同时,一律通知学校、家长,移交学校按学校的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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