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护栏、扶手、栏杆设置规范要求

搬砖的浪子     2018-05-08 09:39

一、托儿所、幼儿园建筑

1、护栏: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m,内侧不应设有之撑。

2、栏杆: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当楼梯井净宽大于0.2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3、扶手: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园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m。

参考《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1987

二、中小学校建筑

栏杆:室内楼梯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0.9m,室外楼梯及水平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1m。

参考:《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

三、居住建筑

护栏(阳台栏杆、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

1、低层、多层住宅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

2、中高层、高层住宅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3、栏杆的垂直杆间间净距不大于0.11m,并应防止儿童攀登。

栏杆: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扶手: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

参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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