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该由谁管
今日头条
2018-03-23 16:20
2016年出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提到“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药物和药品,属于危险废物”。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这样的危险废弃物“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家庭过期药品该由谁管?这个问题亟须有关部门作出明确答案。据了解,2013年之前,药品主要由药监部门负责,药监局在当时承担了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从目前个别仍保存有回收点的社区可以看到,其回收箱上仍印有“药监”字样。不少居民对当时的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仍有印象。
其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没有统一开展过区域性的过期药品回收工作。虽然有的食药监部门曾经在当地政府指导下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但仅仅是承担了其中的一部分工作。有业内人士指出,现行的《药品管理法》中没有规范公民处理家庭废弃药品的行为,也没有赋予药店和生产企业回收过期药品的责任。目前,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仅靠个别政府部门或企业公益性活动在进行,显然是无济于事的。
现实情形是,药品回收工作一方面“难觅回收点”,另一方面居民对此的知晓率也不高。对于家里的过期药,有的居民会将过期药包装破坏再扔掉,有的人会将分离出的药片、冲剂直接倒进马桶冲走;一部分居民则直接将完整包装的过期药丢弃;还有一部分居民并不在意药品的保质期,特别是对一些中成药,还会服用。
根据食药监部门官网信息,过期失效药品危害巨大,目前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品目录》,如果处理不当,会危害家人健康。过期药品继续服用对身体会产生一些不可预知的毒性反应,一些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品可能成为过敏源。而且,乱扔过期药将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药品分解溶解后,会污染土地和水源。如果过期药品流入到不法商贩或不法医疗机构手中,一旦转卖给农村等偏远地区的病人,将给患者治疗带来难以预料的后果。
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不是小问题,而是事关人的生命安全、事关保护自然环境不受污染、事关社会稳定的大问题。该由谁来管?该如何来管、如何管好?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再无所作为了,必须尽快明确责任主体,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保障措施。不仅要增强群众对过期药品的回收意识,还必须建立相应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网络,形成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同时,制定回收管理制度,严把回收安全关,避免过期药品肆意流失。对利用过期药品进行二次销售的违法行为,要会同相关部门给予严厉打击,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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