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必须安装扬尘噪声监测设备

惠州日报     2018-03-16 16:47

  我市再出新招保护“惠州蓝”。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做好扬尘噪声在线监测平台运行及工地监测设备安装与接入工作的通知》,我市将建设扬尘噪声在线监测平台,全市各新开工或仍处于土方施工阶段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安装扬尘噪声监测设备。

  根据《通知》,为确保“惠州市扬尘噪声在线监测平台”接入数据的统一规范有效,各施工单位须自行组织合格的供应商开展监测设备的安装和运维工作。符合安装要求的施工单位施工报建前需按程序报装监测设备。

  据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的“扬尘噪声综合治理工作组”作为平台管理单位,具体负责系统平台的日常管理维护、施工现场监测设备及接入数据的监督管控、考评检验等工作。平台管理单位将做好平台数据的实时监控,同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开展检查、检测工作,及时通报相关单位限期做好整改,并建立记分评分制度,定期通报或对外公示;若发现故意破坏、篡改、停运监控设备的,平台管理单位将通报相关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通知》明确,各级城管执法、住建、环保等部门将加强在建工地的巡查监督,对未接入扬尘噪声监测平台的施工工地采取有效措施敦促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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