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太原严惩“四种”交通违法行为

山西日报(太原)     2017-06-19 14:47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实线变道加塞

  变更车道不使用转向灯

  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行人不走斑马线

  本报讯(记者曹秀娟)6月16日,太原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7月起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开展“四项”交通违法整治,具体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实线变道加塞,变更车道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和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不走斑马线。

  据太原市交警支队统计,从2014年至2016年,太原市因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引发交通事故127起,造成14人死亡、50人受伤;因违法变道,包括导向车道变道、变道影响车辆通行、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行为,共引发交通事故20890起,造成9人死亡,96人受伤;因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引发交通事故10066起,造成17人死亡,136人受伤。

  为有效遏制交通事故频发态势,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太原市决定在经过15天宣传告知后对“四项”交通违法行为重处。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首次未礼让采取教育警告,在违法车辆后挡风玻璃粘贴特殊标识以示警醒,再次违法将处200元罚款,记3分。对实线变道加塞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采用监控抓拍与现场查处相结合,对违法者处200元罚款,记3分。对机动车变更车道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现场查处,对违法者处100元罚款,记1分。对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的,安全教育90分钟或处罚款10元;对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处5元罚款。对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处20元罚款。对不按所需行进方向进入导向车道的,采用非现场抓拍与现场查处,处100元罚款,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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