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仪器共享可申报资金补助

新浪新闻     2017-12-01 15:40

    据贵州省科技厅日前发出的2017年贵州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后补助申报与评估的通知,全省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业检测服务机构(含企业)等大型科学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服务的机构,都可申报资金补助。

    据悉,科技厅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单位开展服务的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选择给予资金补助支持。

    根据通知要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申报对象,主要为全省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高等院校分析测试中心、专业实验室,以及专业检测服务机构(含企业)等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机构。

    申报条件方面,已加入“贵州省仪器公共在线服务平台”的省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仪器管理单位;未加入“贵州省仪器公共在线服务平台”的省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仪器管理单位,确认加入“贵州省仪器公共在线服务平台”后,进行申报;已建或在建大型科研仪器在线服务平台的单位,原则上可优先获得补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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