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强化六项措施 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大众网     2017-11-03 15:41

  10月1日《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迅速行动,紧密结合交警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通过强化六项措施,着力提升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持续加大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力度。根据《条例》第七十、七十一、七十三、七十七条的规定,结合交通安全整治“四大攻坚战”行动,进一步巩固创城交通秩序治理成果,在“常长”上下功夫,持续加大对“三驾、三乱、两牌、两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逆行,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出租车不按规定临时停靠、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违规上路等城市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用足用活教育、警告、罚款、记分、拘留等各项措施,始终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持续推进交通影响评价。根据《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推动执行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研究细化重大项目建设审查机制程序,积极推动出台我市交通影响评价办法,用好交警的“话语权”,凡对道路交通有重大不利影响且无法消除的重大建设项目,建议规划主管部门不予批准。积极向市政府建议成立我市城市交通管理指挥部,由一名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市规划、住建、交通、公路、财政、教育、公安、督查考核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完善道路交通规划,优化交通组织,研究解决交通治理中的重大问题。

  持续优化城市交通组织。在前期创城优化交通组织的基础上,近期又对5处主要路口、3处主要路段进行重新科学渠划,采取提前分流右转车辆、机动车道瘦身增道、潮汐交通管控等措施,进一步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按照城市“两化”和道路“六清”要求,结合烟台路、北京路等主要路段重新罩面,协调住建等部门漆化交通标线1.2万余米,新安装、规范交通标志牌37面。对正在施工的迎宾路、山东路等16条施工路段逐条进行现场调研,逐一制定针对性的疏堵方案,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分流绕行、调整信号配时等措施,最大限度提高通行效率。

  持续推动停车秩序规范化管理。根据《条例》第六十八、七十二条的规定,按照 “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助、路内停车场为补充”原则,结合年内城区规划和旧城改造,继续推动增加公共、配建停车场的供给,对占用或挪作他用的停车场,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责令整改。继续协调规划、住建部门增设23处规划停车场和10处临时停车场,可增加停车泊位7200个。会同公交集团建成智慧停车公共服务平台,并在市住建局周边及新营中学周边试运行。目前,完成试点区域路内停车泊位前端设备安装800余个,接入路外停车场5处,准备接入停车场3处,纳入平台管理的停车位2100个。

  持续加强城市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根据《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10月1日以来,通过视频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城市交通安全设施的巡查力度,对损毁、移动、涂改交通护栏、信号灯、标志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同时与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建立联动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城市交通安全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持续加大文明交通建设力度。充分运用日照交警微博、微信和市区、各区县城区的交通诱导屏幕等载体,广泛深入宣传《条例》有关规定,特别是对涉及交通管理的条款逐条进行解读,进一步增强了市民遵守《条例》、文明出行的针对性和自觉性。会同市文明办、团市委等部门继续抓好文明交通劝导活动,10月1日以来,先后组织文明单位干部职工及志愿者350余人次,分7批次到市区主要路口、主要景区路段开展劝导。继续推进《日照市文明交通失信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的起草、会签,推动将个人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和对各级的综治考核、文明单位考核,增加交通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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