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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7-08-10 14:57

  月6日,新浪微博上一条“贵阳某小区有人故意投毒火腿肠,导致11条狗狗被毒死”的消息,引起广大网友关注。在短短两天时间里,评论竟高达7600余条。大部分网友表示,这都是养狗人士不文明养狗导致的结果,不过,也有网友表示,以投毒的方式进行报复,手法太恶劣了,万一娃娃误食了怎么办?一时间,该事件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事发:5只狗疑似中毒死亡

  7日上午11点多,记者来到太慈桥车水路国际城小区看到,物业公司门口,10多名业主正聚在一块谈论5日上午发生的投毒事件。

  家住H组团的龙女士说,5日上午6点多,她牵着自家的小狗狗在H3—H4栋之间的小广场上散步,期间她并没有给小狗喂食物,更没有喂火腿肠,结果,早上7点回家后,不到半小时,狗狗就出现了上吐下泻的症状,而且呕吐物就是火腿肠,最后,狗狗挣扎半小时后死亡了。

  “我家狗狗也是5号上午出去后,回家一小时后就死了。”同住在H组团的刘先生也透露道。后来,业主们相传他才知道,当天上午在该广场逗留的宠物狗后来都死了。

  一上午时间就有5条狗狗丧命,业主们觉得此事并非巧合,于是,大家开始在广场上寻找原因,结果,业主们意外发现,在草坪上及小道边,均有火腿肠出现,而且火腿肠上还有类似颗粒状的药物,更为奇怪的是,蚂蚁爬在火腿肠上后,也纷纷死在火腿肠上。

  业主张先生推测说,从火腿肠散落的位置及死在火腿肠表面的蚂蚁等细节来看,应该是有人故意投毒,不然,H组团的4家业主怎么会在同一时间段死了5条狗狗呢?而其他组团的听说也有狗狗死亡消息,只是目前还没有统计。

 

  有一家住户的两只泰迪狗双双被“毒死”。贵州都市网 图

  业主:担忧娃娃误食毒火腿肠

  提到此事是何人所为,受访的业主均表示不知情。不过,也有少部分业主猜测,不排除讨厌狗狗的人投毒报复。

  C组团的王女士表示,小区内有不少住户养狗,其中确实存在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例如宠物狗随地大小便、遛狗时不使用牵引绳惊吓他人、夜间犬吠影响其他业主休息等等,一些业主也因此产生过矛盾。

  “虽然确实存在扰民的情况,但是投毒报复太不人道了。”业主陈先生表示,目前想要解决矛盾,养狗人士应该要做到文明养狗,学会自律。

  “即便有人不喜欢狗,那也不应该投毒报复呀。”业主李女士说,假如有的业主真的因为狗狗的叫声而影响生活,可以和大家商量,也可以向物管反映,小区的娃娃特别多,万一孩子不懂事误食了这些毒火腿肠,那可是人命关天。

  业主张先生透露道,6日上午,他们在H3—H4栋之间的小广场上发现3节火腿肠,为了留下证据,他特意保留了一节火腿肠,以进行检验。

  对于业主们的质疑,小区物管公司宋经理表示,事情发生后,物管公司第一时间张贴了相关通知,以此警示广大业主,避免再次发生狗狗中毒事件,同时,保洁员及工作人员,也是不定时在小区各个区域进行排查,暂时没有发现火腿肠。另外,工作人员也查看了事发前后10多个小时的监控,也没有找到可疑人物。

  另据悉,太慈桥派出所接到业主们报警后,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取证。

  律师意见: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针对此事,贵州通衢律师事务所田洪律师表示,如宠物狗的死亡确实是人为投毒造成的,因宠物狗是有价值的,属于私人财产,对此,嫌疑人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若确定是人为投毒,即使投毒者针对的是小区里的宠物,但其所投毒物也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其行为也已涉嫌对小区人畜的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还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此,无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还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都应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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