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天津报关申请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可以向海关提供担保,申请放行货物:
(一)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尚未确定的;
(二)有效报关单证尚未提供的;
(三)在纳税期限内尚未缴纳税款的;
(四)减免税审批手续或者其他海关手续尚未办结的。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予办理担保放行。
报关应当提交的资料:
保证金审批表及其随附单证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担保人、被担保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联系方式;
(二)申请担保的货物名称、数量、货值、申请理由,运输工具号码、申报日期;
(三)保证金的数额、期限;
(四)保证事项和担保范围;
(五)担保责任;
(六)担保人、被担保人存款账号或其开户银行账号;
(七)海关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八)担保人应当在海关保证金审批表上加盖印章,并注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