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小铜佛像大多体小量轻,高度一般为5~10厘米,制作精美。其功用,除室内安置供奉外,还可以在出行时随身携带,以祈求平安 。
据刘宋傅亮的《观世音应验记》记载:
蜀有一白衣,以旃檀函贮观世音金像,系颈发中。
南公子敖,始平人也。……作小观世音金像,以旃檀函供养,行则顶戴,不令人知。
晋义熙中,司马休之为会稽……作金像,著颈发中,菜食断谷,入剡山学道。
可知在南北朝时,有将这类小型铜佛像装在檀木盒内,然后系在头发中随身携带的习俗。
唐代造小型金银佛像更为盛行,段成式《寺塔记》云:
常乐坊赵景公寺,隋开皇三年建。寺有小银像六百余躯,金佛一躯,长数尺,大银像高六尺余,古样精巧。
又提及“安乐坊玄法寺”,云:
初,居人张频宅也……因舍宅为寺,铸金铜像十万躯,金石龛皆满,犹有数万躯。
不难看出,唐代由于佛教信仰盛行, 大量制作、铸造佛像也是一种功德,因而至今仍不断发现唐代的金铜佛像。
为满足信众需要,请供佛像已成为一种商品交易活动,买卖活跃,以致在皇帝看来是对佛教信仰的不敬。为此,唐太宗特下了一道《断卖佛像敕》,见于《全唐文》卷九:
佛道形象,事极尊严,技巧之家,多有造铸,供养之人,竞来买购,品藻工拙,揣量轻重。买者不计因果,只求贱得,卖者本希利润,唯在价高。罪累特深,福报俱尽,违反经教,并宜禁约,自今以后,工匠皆不得预造佛道形象卖鬻。其见成之像,亦不得销除,各令分送寺观,令寺观徒众酬其价值,仍仰所在州县官司检校,敕到后十日内使尽。
即是说,有工艺特长的人都来制作佛像,使供养的人家竞相购买,品评技艺优劣,掂量轻重。买主不考虑因果报应,只求便宜,卖主贪图利润,一味追遂高价,罪孽深重,违反佛教的福报教义,必须加以禁止。此后,工匠一律不准预先制作佛、道像贩卖,应该是有人需要时定制。已经制作好了的佛像,也不得销毁,令分送各寺庙道观,让寺观信众评定价钱,所在州县官府审查核实,敕令到达十天之内务必整顿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