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进口资讯:近日,黄岛检验检疫局截获1批来自美国的环保不合格进口废纸,经检验发现其夹杂物含量超出国家相关环控标准规定12倍,为近3年来黄岛口岸检出夹杂物超标最严重的进口废纸。 该批货物装于10个40尺集装箱,重量256080千克,货值51984.24美元,于2018年1月30日自美国迈阿密港启运,3月14日抵达青岛港。检验检疫人员按规定对该批货物实施现场查验时发现,这批货物整体外观很差,夹带大量的废塑料、废木材、废金属 、易拉罐等其他夹杂物,经分拣,其他夹杂物含量达6.78%,远超《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废纸或纸板》(GB16487.4-2017)中“其他夹杂物含量不超过0.5%”的控制标准要求。黄岛局依法对该批货物出具了《检验检疫证书》和《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做退运处理。
出口退运首先要考虑出口商是否有金退运返修。根据出口商的货物及企业情况的安排看用哪种退运比较合适。
关于进口货物办理出口退运问题
进口货物办理出口退运时,退运人及其代理人应持海关签发的原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外汇局签发的备案登记表向海关办理出口退运手续。
(一)对己付汇进口货物退运必须先由进口商向外汇局提出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海关凭外汇局出具的“进口退运付汇核销备案登记表”(见附件二)办理出口退运手续,签发进口货物退运的出口报关单(在备注栏上注明原进口报关单编号)。原进口商在收到外商退回的原进口款项时,应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对公单位)还需注明对应的原对外付款申报号码,交易编码为“0208”,交易附言栏内注明退款,并持海关签发的相应进口货物退运的出口报关单、银行收帐通知或结汇水单、外汇局签发的“进口退运付汇核销备案登记表”、货物进口合同、运输单据等4并向外汇局办理进口货物退货退汇处理的手续,但收汇银行不得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二)进口商在办理末付汇的进口货物退运时,海关按以下办法处理:
1、对进口货物全部退运的,海关凭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退运手续,留存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并签发出口退运货物报关单(备注栏注明原进口报关单号)。
2、对进口货物中部分退运的,海关凭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手续,在原进口报关单上批注实际迟运的数量、金额后退回申报人,留存复印件。同时签发一份出口报关单(备注栏上注明原进口报关单号)。原进口商凭海关批注的原进口报关单和签发的出口报关单办理付汇核销手续。
三、进出口商应将有关进出口退运货物的报关单复印件与有关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单证一并保留五年备查。
四、在明文件。
五、进出口商在办理进出口货物迟运手续时,如发生漏报、瞒报、伪报货物退运情况,构成逃汇、套汇、骗汇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汇弋进口报关方案:
徐经理/Iris:
邓先生|Dallin:
Tel:021-6048 6638 Q Q: 282 316 4211 (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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