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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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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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常期收购银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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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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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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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银锭常期收购中心常年收购唐代、宋代、元代、明代、清代五十两、十两、五两、四两、三两、二两和一两等各种规格银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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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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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二两银锭正规私下交易
就形制而言,银锭可分为几种:船形、条形、饼形,不同时代的银锭,有着不同的形制特征,比如说,同样是五十两的银锭,唐代的船形银锭就要比宋元明清以及民国的银锭长。宋元时期的银锭两端呈弧形,并且,虽然周边也起棱,但不上翘,锭面微凹,且有由外及里的丝纹,一般锭面要比底面底面大些,束腰较宽。明代银锭比起宋元时期来,显得短粗,所以,看上去相当厚。束腰处的弧度缩小,两端双翅上翘,弧线增长。明代的圆形银锭发现很少,形制与清代民国的几乎没有什么两样。清代民国时期的银锭,不同地区使用不同的形制。所以,银锭的形制特征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
清代的银锭器形种类最繁多。各地区都有自己的代表器形。大体上有元宝形、圆形、长方形、砝码形、腰形、牌坊形等。又分为4种:一种是宝银,呈马蹄形,重50两;第二种是中锭,多为锤形,重约10两,又称小元宝;第三种是小锞或锞子,形为馒头状,重一二两,也叫小锭;第四种是不足一两的散碎银子,有滴珠、福珠等称谓。
铭文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有关赋、税、解、贡方面的银锭属官锭类,不管这些银锭是否官炉所铸(当时官银有委托银楼、银炉铸造的情况)都是官锭。另一类铭文为银楼、炉户、公司、银行吉语等银锭,属商银类;第三类是以个人的名义,铸的银锭为私银类。目前私银锭只发现“院院长戴传贤”一人在西康分金炉铸造的几种不同规格的银锭。二是银锭铭文的錾刻或铸造方法。我们所见的在模上铸造铭文的一般在银锭的底部,属元代以前的银锭,这类银锭铭文目前发现不多,凡有这类铭文的都十分珍贵。目前见到的大多为錾刻铭文。錾刻铭文又分錾刻阴文和阳文。时间大致以清代雍正时期来划分,以前的多为阴文,以后的多为阳文。阴文铭文是在银锭铸造好后才用錾子錾刻上去的,字呈凹形,字体上看很不规则,多笔少画的事常有,并有代用字、简笔字的情况,一般没有名家书写,这跟工匠的文代水来、錾刻技术有关,但却体现了当时时代特征,如果收藏都看到的老银锭的阴文不具有这些特征要注意;具有这样的特征还要用高倍放大镜细看阴文是否新錾刻的,新錾刻的字要伤字旁的包浆,字的包浆也与整个银锭的包浆不符,如果看到的银锭整个皮壳包浆被破坏就要小心是后錾刻的字。
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吉林机器开始铸行“吉林省造光绪元宝”银元。从光绪二十五年起,吉林银元的币文增加了甲子纪年,相继有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中心图案有万年青、太图等多种版别,光绪三十四年,又出现两种新版别,一种是满文“大清”,另一种正面有阿拉伯数字,一元是“11”,二角是“2”,一角是“1”。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户部在天津筹建制造银钱总厂,于光绪三十一年建成,改名为“造币总厂”。同年七月,清政府拟订了《整顿圜法章程》十条,其中提出银币专由造币总厂制造,保留南洋(江南)、北洋、广东、湖北四为分厂。在制造银元的同时,许多人提出了制造金币的主张,进入20世纪,兴起了关于建立本位制度的讨论,有人主张中国实行金本位制,在黄金储备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先实行金汇兑本位制(亦称“虚金本位制”)。这种币制以黄金定价格标准,但国内实际流通的是银元,银元按流通,是黄金的价值符号。在金本位制尚无实行条件时,当时普遍主张先实行银本位制,在此前提下,又产生了货币单位的“两元之争”。有人主张银元重一两,有人主张重七钱二分,即以元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