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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门求购元代银锭银元正规鉴定

时间:2023-12-17 18:14

  上海上门求购元代银锭银元正规鉴定

  宣统二年(1910)清政府将铸币权统一于,规定以圆(元)为单位,每元重七钱二分,定名为“大清银币”,由湖北、南京两个造币厂铸造,预定于十月发行。辛亥爆发后,已铸成的银币均充作军饷,故终清一代,只有各省自铸的银元,而无成、重量都符合标准的全国统一铸造的银币。辛亥后,北洋政府铸造的镌有袁世凯头像的银元和国民政府铸造的镌有孙中山头像的银元,是自铸银元中流通广的两种。进入民国后,仍维持着银两、银元并行的货币制度,直到1933年实行废两改元,银元才成为单一的主币。1935年实行纸币,不准行使银元,并用“法币”收兑银元(见币制)。以后银元虽间或有在市场上出现,或被个人窖藏,但银元作为主币的时代已宣告终结。­

  晚清银币以光绪币为代表,“光绪元宝”的正面镌有“光绪元宝”,字下为“库平七钱二分”,中间有小满文,背面为盘龙,但各省制造的大小并不统一,收藏市场上价格相去甚远。其中比较珍贵的品种在香港拍卖市场上拍到数千美元。

  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吉林机器开始铸行“吉林省造光绪元宝”银元。从光绪二十五年起,吉林银元的币文增加了甲子纪年,相继有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中心图案有万年青、太图等多种版别,光绪三十四年,又出现两种新版别,一种是满文“大清”,另一种正面有阿拉伯数字,一元是“11”,二角是“2”,一角是“1”。­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户部在天津筹建制造银钱总厂,于光绪三十一年建成,改名为“造币总厂”。同年七月,清政府拟订了《整顿圜法章程》十条,其中提出银币专由造币总厂制造,保留南洋(江南)、北洋、广东、湖北四为分厂。在制造银元的同时,许多人提出了制造金币的主张,进入20世纪,兴起了关于建立本位制度的讨论,有人主张中国实行金本位制,在黄金储备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先实行金汇兑本位制(亦称“虚金本位制”)。这种币制以黄金定价格标准,但国内实际流通的是银元,银元按流通,是黄金的价值符号。在金本位制尚无实行条件时,当时普遍主张先实行银本位制,在此前提下,又产生了货币单位的“两元之争”。有人主张银元重一两,有人主张重七钱二分,即以元为单位。­

  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9年),天津造币总厂制造光绪元宝银元一套,币面计重为:库平七钱二分、一钱四分四厘、七分二厘共三等币值,回复到了币面看似计重,实际当作一元、二角、一角流通。这是光绪年间清朝政府制造发行的的一套银元。­在此期间,天津造币总厂制有币面标为光绪二十九年的户部光绪元宝试样币一套,面值一两、五钱、二钱、一钱、五分共五等币值。湖广总督张之洞此时力主张银元重一两,在湖北开制了光绪三十年湖北省造大清银币,重库平一两,背面为双龙戏珠图,此币有少量进入市场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