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 产品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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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专业从事消费类电子产品检测、认证、验货、审厂辅导于一体的第三方综合性检测认证机构,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效、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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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特点:
服务产品包括:信息技术IT类,音视频AV类,无线射频类,小家电类,灯具类,电池类,汽车电子类,医疗器械类,机械产品类,玩具类,纺织皮革类,原材料类,化妆品类,食品农产品类等。
大同出具REACH认证检测标准
欧盟RoHS 2.0:2015年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EU) 2015/863 对 RoHS 2.0 (2011/65/EU)附录 II 进行修订,正式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DEHP、BBP、DBP、DIBP) 列入 RoHS 2.0 列入附录 II 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 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
为了控制和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2006年2月由原信息产业部等7部门联合制定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等7部门第39号令)。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器电子产业的发展,原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逐渐显出一定的限性,亟需进行修订。2016年1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委等八部委于2016年1月6日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第32号部令),并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原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新版《管理办法》也被称为中国RoHS2.0。
电子FCC认资料申请认产品的生产厂商和申请认方的全称和详细的联系通信地址。将提供给用户的认产品的安装和使用手册的副本。(如该产品还没有用户手册,则可提供相关内容的草稿副本)产品电气原理图及工作原理说明。(如产品有接地或天线,应加以描述)有关产品的工作振荡频率表,表中应列出信号的传播路径和相应振荡频率。其它一些需要说明的产品特点电子FCC认申请的基本要求FCC对无线通信产品的要求主要包含在CFRTitle47的Part2和Part24两部分中,而工作在MHz频段的个人通信业务(PCS)相关的设备则在Part15的subpartD中作了规定,其他相关信息如费用要求、管理要求等则在Part0和Part1中描述。
汞:小于1000ppm;六价铬:小于1000ppm;ROHS认覆盖范围RoHS指令的函盖范围为AC1000V、DC1500V以下的由目录所列出的电子、电气产品:大型家用电器: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等;小型家用电器:吸尘器、电熨斗、电吹风、烤箱、钟表等;IT及通讯仪器:计算机、传真机、电话机、手机等;民用装置:收音机、电视机、录象机、乐器等;照明器具:除家庭用照明外的荧光灯等,照明控制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