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9 18:06
宜宾做招投标检测报告怎么办理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在网上查过很多资料的朋友,肯定有这种印象,提交申请表,准备样品,交款,测试过了怎么样,测试不过怎么样的,这样的流程没错。详细流程确是这样的:找机构→提供产品资料(产品图片和产品详细信息)→确定检测标准和项目→获得报价→同意付款(不同意找下一家)→寄样品→项目检测→过了书(不过整改)在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标志,CE标志是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是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下面优耐检测给大家讲解一下申请CE认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所实施的计算和测试报告; 认和检查报告; 系列产品的情况下,所观察的内部条件要确保符合指令; 用户使用手册; 符合性声明。制造厂商或境內授权代理的名称及地址; 设备电气特性描述; 引用的协调标准; 制造厂商或其在內授权代理进行符合性声明时所依据的详细说明的引用文件(必要时); 授权委托之签署者的身份明; 产品(首次)获得CE 标志年份的两位数字。 另外,合格声明以至少一种官方语言撰写。CE标志的加贴要求CE标志由制造商或其在的授权代理加贴。制造商(内或来自外)是使产品符合指令基本要求的负责人,制造商也可在内指定一个代理,负责将产品投放市场的人员应承担制造商承担的责任。原则上讲,为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指令的要求,在完成合格评定程序后方可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加贴CE标志的工作常常是在生产阶段之后完成。例如,先将CE标志贴在参数标牌上,直到检验完毕之后再将CE标志贴到产品上。但是,如果CE标志是用印模冲压或铸模方法加贴,形成了产品或零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么,标志可在产品生产的阶段加贴,只要在整个生产过程的合格评定程序中验产品是合格的即可。
CE标志是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基本要求”在《关于技术协调与标准新方法决定》(85/C136/01)有特定的含义,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方面的基本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基本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如果产品符合指令的基本要求,就能加贴CE标志。加贴CE标志的新方法指令详见本专题的“加贴CE标志的新方法指令”栏目,或参见委员会网站上的“基于新方法和方法的指令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