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3 18:03
济南办理招投标检测报告办理流程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和国家认联合发布的《实施强制性产品认的产品目录》中规定,列入目录内的产品,经国家指定的认机构进行检测后,方能获得相应的并允许在市场上销售。目前共有22种商品需要通过cqc的ccc标志认才能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涉及电子电器、机械、建材、化工等众多行业。cpc认的对象为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未列入该范围内的其它各类产品在经过性型式试验合格的基础上,均可申请参加cqc组织的统一和评定工作。凡列入目录内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机构的指定型号的认的不能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技术文件审阅包括:a 文件是否完善;b 文件是否按官方语言(英语、德语或法语)书写。如果技术文件不完善或未使用规定语言,实验室将通知申请人改进。 如果试验不合格,实验室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允许申请人对产品进行改进。如此,直到试验合格。申请人应对原申请中的技术资料进行更改,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实际情况。根据第9)、10)条所涉及的整改费用,实验室将向申请人发出补充收费通知。申请人根据补充收费通知要求支付整改费用。
所实施的计算和测试报告; 认和检查报告; 系列产品的情况下,所观察的内部条件要确保符合指令; 用户使用手册; 符合性声明。制造厂商或境內授权代理的名称及地址; 设备电气特性描述; 引用的协调标准; 制造厂商或其在內授权代理进行符合性声明时所依据的详细说明的引用文件(必要时); 授权委托之签署者的身份明; 产品(首次)获得CE 标志年份的两位数字。 另外,合格声明以至少一种官方语言撰写。CE标志的加贴要求CE标志由制造商或其在的授权代理加贴。制造商(内或来自外)是使产品符合指令基本要求的负责人,制造商也可在内指定一个代理,负责将产品投放市场的人员应承担制造商承担的责任。原则上讲,为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指令的要求,在完成合格评定程序后方可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加贴CE标志的工作常常是在生产阶段之后完成。例如,先将CE标志贴在参数标牌上,直到检验完毕之后再将CE标志贴到产品上。但是,如果CE标志是用印模冲压或铸模方法加贴,形成了产品或零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么,标志可在产品生产的阶段加贴,只要在整个生产过程的合格评定程序中验产品是合格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