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9:22
山东办理CPC认证多少钱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CE标志是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基本要求”在《关于技术协调与标准新方法决定》(85/C136/01)有特定的含义,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方面的基本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基本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如果产品符合指令的基本要求,就能加贴CE标志。加贴CE标志的新方法指令详见本专题的“加贴CE标志的新方法指令”栏目,或参见委员会网站上的“基于新方法和方法的指令目录”。
欧洲议会及理事会的第2008/35/EC号指令修订有关电器与电子设备所含有毒物质限制的第2002/95/EC指令,令欧委会有权对附件做出若干必要修订,以配合科技发展。此外,欧委会刚完成有关RoHS指令的业界咨询,内容关于修订指令附件所载的豁免有毒物质。根据RoHS指令的第5(1)(c)条,委会至少每隔4年对附件所列的每项豁免物质进行检讨,假若有关受限制物质可以不用或有其它替代物,欧委会可考虑将之从现行的豁免物质中剔除。由于RoHS指令于2006年7月1日生效,欧委会将于2010年或以前对附件进行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