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NHANG供应链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VANHANG供应链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化妆品食品进口流程/化妆品进口代理/化妆品进口备案/化妆品标签备案】【化妆品批件申报/化妆品CFDA(SFDA)审批/化妆品进口代理/化妆品进口备案/化妆品标签备案】
我司是国际货运代理与进出口清关结合一体的一家公司,并提供进出口代理和美国代购服务,其中操作过的化妆品具体包括:
普通化妆品类:护肤品、芳香品、彩妆品等;
特殊化妆品类:防晒、育发、染发等。
一、下面是关于化妆品进口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报检时所需要的资料:
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报检,同时提供收货人备案号。其中首次进口的化妆品成品(包括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和非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检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产品配方;
(二)国家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交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备案凭证;
(三)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2. 在生产国家(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四)进口化妆品企业责任承诺书;
(五)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除前四项外,还应当提交原标样张、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非卖品可提供正品外文标签翻译件);
(六)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重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七)报检清单(各企业根据企业端导出的表7: 货物清单来完成此表);
(八)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提供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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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首次进口化妆品半成品、中间产品报检时应当提供以下文件:
1.产品配方;
2.报检清单:报检半成品、中间产品时品名或规格须注明“半成品”或“中间产品”;
3.进口化妆品企业责任承诺书;
4.原标(无外文标签的无需提供)、中文标签样张。
5.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非首次进入上海口岸的,并已取得正式产品备案号的化妆品成品及半成品及中间产品,在报检时只须提供符合规定的报检清单和进口化妆品企业责任承诺书。如未能提供正式产品备案号的视同首次进口提供报检资料。
除以上化妆品类的进口代理与清关外,我司还从事食品的进口代理、国际货运与清关服务,食品类具体包括:
酒类:红酒、葡萄酒、干邑、白兰地等;
食用油类:橄榄油、大豆油、菜籽油、葵花籽油、棕榈仁油等;
蜂产品类:天然蜂蜜、蜂制品等;
饮料类:果汁、碳酸饮料、茶饮料、矿泉水等;
调味品类:番茄酱、辣椒酱、水果酱、酱料包等;
其他类:面条、咖啡、麦片、食品添加剂等。
———————————全球进口门到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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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30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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