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废旧仪器回收
废旧设备回收: 通用机械设备是指适用于制造业多种行业的生产、加工设备。主要包括泵、机床、锅炉、真空设备、风机、包装机械、物料搬运、反应设备、焊接设备、工业窑炉,以及分离、混合、干燥、粉碎、消毒、空分、制冷设备等。
具体包括35大分类:泵与阀门、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床、特种加工机床、机床附件、切削刀具、真空获取与应用设备、风机设备、粉碎设备与粉碎机、气体发生与分离设备、制冷设备、过滤筛分设备、热处理设备、焊接铆接与切割设备、锅炉与原动机、传热设备、反应设备、传质设备/塔设备、分离设备、混合设备、工业炉窑、干燥设备、物料搬运及仓储设备、储运设备、包装机械、消毒灭菌设备、清洗与加香设备、空气净化设备、表面处理与涂装设备、工控系统及装备、铸造设备、模具、气动元件、液压元件、电动机。
典型的机器设备主要是由①动力部分②传动部分③工作部分三大部分组成。另外,随着科学技术发展,机器设备中控。
特点:
(1)机器设备具有单位价值高、使用期限长的特点,要求评估者充分认识其功能的适用性和可能的风险性。
(2)机器设备属于动产类资产,与房地产比较,评估值高低与其所处地域不具有直接关系。
(3)机器设备属于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种设备,但同时要考虑附着于机器设备中的无形资产。
(4)机器设备更新换代比较快,对于政策规定的高能耗、低效能、污染大的机器设备,尽管实体成新程度高,但仍应按低值甚至按报废处理。
其主要危险部位如下:
⑴、旋转部件和成切线运动部件间的咬合处,如动力传输皮带和皮带轮、链条和链轮、齿条和齿轮等。
⑵、旋转的轴,包括连接器、心轴、卡盘、丝杠和杆等。
⑶、旋转的凸块和孔处。含有凸块或空洞的旋转部件是很危险的,如风扇叶、凸轮、飞轮等。
⑷、对向旋转部件的咬合处,如齿轮、混合辊等。
⑸、旋转部件和固定部件的咬合处,如辐条手轮或飞轮和机床床身、旋转搅拌机和无防护开口外壳搅拌装置等。
⑹、接近类型,如锻锤的锤体、动力压力机的滑枕等。
⑺、通过类型,如金属刨床的工作台及其床身、剪切机的刀刃等。
⑻、单向滑动部件,如带锯边缘的齿、砂带磨光机的研磨颗粒、凸式运动带等。
⑼、旋转部件与滑动之间,如某些平板印刷机面上的机构、纺织机床等。
分类
1.按其在再生产中的作用分类,可以分为:
(1)生产工艺类设备。
它直接改变产品原材料的物理状况或化学性能,使其成为半成品或产成品。
(2)辅助生产设备。
是保证生产工艺设备完成生产任务的二线设备。
(3)服务设备。例如通讯设备、计算机、测试用仪器、仪表等。
2.按机器设备技术性特点分类,可以分为:
(1)通用机器设备。
(2)专用机器设备。
专用设备的行业特点很强,工程技术要求又有较大差异,在企业机器设备类中占的比重较大,对企业效率和产品质量也有很大影响。
(3)非标准设备。各种各样的非国家定型设备,一般是根据企业需要自制或委托加工制造的。
3.按照机器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分类,可以分为:
(1)自动化设备。如数控机床、机器人等。
(2)半自动化设备。例如,半自动锻锺。
(3)其他设备。例如,手动吊车。
4.按其价值高低分类,可以分为:
(1)A类设备。
(2)B类设备。
(3)C类设备。
5.按使用状况分类,可以分为:
(1)在用设备。
(2)封存设备。
(3)库存设备。
不同分类对资产评估选择何种方法,考虑哪些因素,以及如何提供评估报告和附表等,都具有较大影响。例如,在以资产转让为目的的评估中,对于不需用的机器设备就应考虑转让后能否转入使用或如何变现的问题,从而影响到估价。
评估特点编辑
1.机器设备类资产一般是企业整体资产有一个组成部分,它通常与企业的其他资产,如:房屋建筑物、土地、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共同完成某项特定的生产目的。一般不具备独立的获利能力。所以在进行机器设备评估时,收益法的使用受到很大限制,通常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
2.对于整体性的机器设备,它是为了实现某种功能,由若干机器设备组成的有机整体。在进行价值分析时应注意资产之间的有机联系对价值的影响,整体的价值不仅仅是单台设备的简单相加。
3.机器设备有一部分属于不动产或介于动产与不动产之间的固置物,它们需要永久的或在一段时间内以某种方式安装在土地或建筑物上,移动这些资产将可能导致机器设备的部分损失或完全失效。
4.影响机器设备磨损的因素很多,设备的磨损、失效规律不易确定,个体差异较大。确定贬值往往需要逐台地对设备的实体状态进行调查、鉴定。
5.设备的贬值因素比较复杂,除实体性贬值外,往往还存在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有关的能源政策、环保政策等,都可能对设备的评估价值产生影响。
机械危害
现代工业生产中所用到的机械设备种类繁多,且各具特点,但也具有很多共性。因此可从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维护保养;作业环境诸方面加强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
⒈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的预防措施
机械设备生产制造企业,要在设计、制造生产设备时同时设计、制造、安装安全防护装置,达到机械设备本质安全化,不得把问题留给用户。具体要求为:
⑴设置防护装置
要求是,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电锯等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装置。
对防护装置的要求:
a·安装牢固,性能可靠,并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b·适合机器设备操作条件,不妨碍生产和操作;
c·经久耐用,不影响设备调整、修理、润滑和检查等;
d·防护装置本身不应给操作者造成危害;
e·机器异常时,防护装置应具有防止危险的功能;
f·自动化防护装置的电气、电子、机械组成部分,要求动作准确、性能稳定、并有检验线路性能是否可靠的方法。
⑵机器设备的设计,必须考虑检查和维修的方便性。必要时,应随设备供应专用检查,维修工具或装置。
⑶为防止运行中的机器设备或零部件超过极限位置,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⑷机器设备应设置可靠的制动装置,以保证接近危险时能有效地制动。
⑸机器设备的气、液传动机械,应设有控制超压、防止泄漏等装置。
⑹机器设备在高速运转中易于甩出的部件,应设计防止松脱装置,配置防护罩或防护网等安全装置。
⑺机器设备的操作位置高出地面2m以上时,应配置操作台、栏杆、扶手、围板等。
⑻机械设备的控制装置应装在使操作者能看到整个设备的操作位置上,在操纵台处不能看到所控制设备的全部时,必须在设备的适当位置装设紧急事故开关。
⑼各类机器设备都必须在设计中采取防噪声措施,使机器噪声低于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
⑽凡工艺过程中产生粉尘、有害气体或有害蒸汽的机器设备,应尽量采用自动加料、自动卸料装置,并必须有吸入、净化和排放装置,以保证工作场所排放的有害物浓度符合TJ36-7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GBJ4-73《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的有关要求。
⑾设计机器设备时,应使用安全色。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必须有安全标志。安全色和标志应保持颜色鲜明、清晰、持久。
⑿机器设备中产生高温、极低温、强辐射线等部位,应有屏护措施。
⒀有电器的机器设备都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以防止触电,同时注意防静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