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万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从事机电设备进口已经有十多年,在处理招标/免招标机电证问题方面有非常丰富的经验。机电证(简称“O”证)是一个大类,具体可以分为普通机电证、重点机电证、招标机电证、免招标机电证。
那么,在进口机电设备过程中有哪些要求?哪些设备允许进口?哪些设备是不允许进口的?哪些设备需要办理机电证?招标和免招标机电证又是怎么区分的呢?下面以我司多年来的操作经验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
需招标产品:
(一)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
(二)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
(三)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家融资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
(四) 使用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以下简称国外贷款)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
(五) 政府采购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
(六) 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
备注:具体招标范围可来电咨询!
免招标产品:
上述所列招标范围中,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进行国际招标:
(一)国(境)外赠送或无偿援助的机电产品;
(二)供生产配套用的零件及部件;
(三)旧机电产品;
(四)一次采购产品合同估算价格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五)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内进口的机电产品;
(六)供生产企业及科研机构研究开发用的样品样机;
(七)国务院确定的特殊产品或者特定行业以及为应对国家重大突发事件需要的机电产品;
(八)产品生产商优惠供货时,优惠金额超过产品合同估算价格50%的机电产品;
(九)供生产企业生产需要的专用模具;
(十)供产品维修用的零件及部件;
(十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不适宜进行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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