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5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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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黄色具有极为特殊的象征意义,尤其是明清两代对黄色的使用则有更为严格的限制,据《明史•舆服制》记载: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规定“官吏衣服、帐幔,不许用玄、黄、紫三色”,英宗天顺二年(1458年)再度重申禁令,将黄色服装的禁止范围扩大到皇族以外所有人的身上。又《明英宗实录》卷一六一载:“禁江西饶州府私造黄、紫、红、绿、青、蓝、白地青花瓷……首犯凌迟处死,籍其家资,丁男充军边卫,知而不以告者,连坐。”由此可见,不仅衣服不许用黄颜色,就是黄色的瓷器也是绝对不许民间私自生产的。
到了清代,黄色在皇族内部的使用也是有着相当严格的等级规定的,浅淡的明黄色只能用于皇帝和皇后,任何人不得僭越。此时的黄色已成为帝王之色,黄釉瓷器顺理成章地成为帝王的御用瓷。尤其入清之后,黄釉成为皇家专属,变得至高无上,百姓只可望尘。如此社会分类,陶瓷中只有黄釉,皇朝不与百姓共享,朝廷以其不可侵犯的尊严教育着国人,使国人在陶瓷面前知道了什么是等级,什么是高贵。
因为宫廷严格的筛选制度,即使在乾隆朝如此盛世,对宫廷瓷器的烧制还是令人倍感浪费。也因此,据说,当时,乾隆为了节约御窑厂的经费,曾下旨给当时的督陶官唐英,允许不合格的官窑瓷器就地变卖,也就是说换钱回来,有御批的。但唐英回奏,说变价处理黄釉和带五爪龙纹的瓷器,较为不妥,因其皆是皇家专用器。皇帝再次御批“黄器如所请行。五爪者,外边常有,仍照原意行。”也就是说,黄釉瓷器就按你说的,不要卖了,但五爪龙民间使用者多的是,就不必太过于计较了,仍旧照原来的旨意办。可见,黄釉器在当时是何等的贵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