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应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 10 一 42Mpa,设计温度不超过材料允许的使用温度的工业金属管道 (以下简称 "管道") 工程的施工。
本工艺规程不适用于核能装置的专用管道。
管道的安装应按设计文件施行,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并经建设单位同意。
对于现场组装的机器或设备所属管道,应按制造厂的技术文件施行,但质量标推应不低于本工艺标准或有关施工验收规范中的规定。
2施工准备
管道安装工程在施工前应做好准备工作,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2.1工程材料 .
2.1.1管材及管道组成件等应由材料责任人员组织具有材料知识、识别能力、实践经验及熟悉规章制度的人员管理。
2.1.2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其质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的规定,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由材料管理部门进行品质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1.3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阀门、密封件、紧固件、特殊部件等品质检验应 100 %进行外观品质检验且做如下必须的探伤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