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 产品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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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消防工程常见项目:
1.工程施工:主要包括老建筑消防系统安装、改造以及主体消防等。
2.主体消防:主要包括建筑主体消防以及其他方面的消防;
3.二次消防改造:原建筑已拥有的消防设备,在修改的时候原格局被改变,其中一部分消防设施无法满足消防需求,需要再次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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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特点:
深圳市华安器材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各类消防器材以及防火门工程、消防工程、消防报建的综合性消防公司。公司业务辐射深圳及深圳周边,公司成立十年有余,与深圳各大公司、物业皆有广泛密切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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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阶段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施工和工程质量。消防工程的设计和消防验收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在施工阶段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列为消防重点单位的施工现场消防情况和消防工程施工时有必要的中间消防验收。了解消防工程的特点固定灭火设施以灭火启动方式不同可分为手动灭火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两类。以灭火剂的不同可分为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四类。水灭火系统灭火剂以水为主的灭火系统,主要有消火栓灭火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分为室外消火栓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装有喷头的管网内平时是否充水可分为干式系统。湿式系统、干湿两用系统、预作用系统等;按喷头的构造不同可分为雨淋系统、泡沫雨淋系统、水喷雾系统、水幕系统、自动启闭系统等。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水喷雾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基本原理泡沫灭火系统的灭火剂是由泡沫液与水安比例混合,经泡沫发生装置形成的泡沫,对扑灭石头化工产品引发的火灾十分有效。灭火的机理是通过泡沫的遮断作用,将燃烧的液体与空气隔离而灭火,同时泡沫中的水分比例很大,因其冷却作用而减少可燃液体的挥发,再者灭火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水蒸气对燃烧油窒息作用。泡沫灭火剂安泡沫体积与发生泡沫混合液体积两者之为三类:低倍数泡沫,两者之比小于20倍,适用于可燃液体和大面积流淌的火灾。中倍数泡沫,两者比例为20200倍。高倍数泡沫,两者比例未2001000倍。中、高倍数泡沫适用于扑救有效共建的火灾,如油库、石油液化气站、矿井、隧道及地下室等场所的火灾,大量的泡沫既可灭火,又有助于及时排烟盒置换驱除有毒有害气体。基本构成泡沫灭火系统的主要构成部件有:泡沫发生器、压力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储罐、泡沫泵、泡沫管网、消防供水管网和必要的手动或自动控制元件。
减光性:由于烟气中含有固体和液体颗粒,对光有散和吸收作用,从而使得火场能见度大大下降。火焰可以分为三个区域,下面的是连续火焰区,中间的是间断火焰区,上面的是无火焰热烟气区在火灾中羽流上升撞击顶棚后,沿顶棚以下水平运动,形成顶棚射流。消防救援口:消防救援口是指设置在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上,便于消防队员迅速进入建筑内部,有效开展人员救助和灭火行动的窗口。在防火检查中,通过对建筑外立面的检查,核实消防救援口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检查内容:消防救援口的设置位置:消防救援口的设置位置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其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在外侧设置易识别的明显标志。消防救援口洞口的尺寸:消防救援口洞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分别不宜小于0.80m和1.00m,其窗口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0m。消防救援口的设置数量:消防救援口沿建筑外墙逐层设置,设置间距不宜大于30m,并须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两个消防口的设置:洁净厂房与洁净区同层外墙应设置通往洁净区的消防口,其宽度不宜小于0.75m,高度不宜小于1.80m,并应设有明显标志。楼层的消防口应设置在阳台,并从二层开始向上层架设钢梯。
不同防火分区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开口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3m。室外开敞空间除用于人员疏散外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供人员通行外的其他用途,其中用于疏散的净面积不得小于169m2。防风雨蓬不得封闭,四周开口部位要均匀布置,开口的面积不得小于室外开敞空间地面面积的25%,开口高度不得小于1.0m;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可按百叶通风口面积的60%设置。不能设置变形缝的位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电缆、可燃气体管道。当顶棚或墙面表面部采用多孔或泡沫状塑料时,其厚度不得大于15mm,且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面积的10%。
燃烧可分为火焰燃烧和无焰燃烧。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燃烧室、氧化剂(助燃材料)和温度(火源)。常见点火源:明火、电弧、电火花、雷击、高温、自燃(白磷、烷基铝在空气中引燃;钾、钠等金属遇水引燃;易燃、可燃物接触氧化剂、过氧化物时引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