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 产品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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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消防工程常见项目:
1.工程施工:主要包括老建筑消防系统安装、改造以及主体消防等。
2.主体消防:主要包括建筑主体消防以及其他方面的消防;
3.二次消防改造:原建筑已拥有的消防设备,在修改的时候原格局被改变,其中一部分消防设施无法满足消防需求,需要再次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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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特点:
深圳市华安器材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各类消防器材以及防火门工程、消防工程、消防报建的综合性消防公司。公司业务辐射深圳及深圳周边,公司成立十年有余,与深圳各大公司、物业皆有广泛密切的合作。
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设有保护按钮的设施。高层建筑的屋顶应设一个装有压力显示装置的检查用的消火栓,采暖地区可设在顶层出口处或水箱间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供水方式:无加压泵和水箱的消火栓给水系统:当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和水量时候均能满足室内不利点消火栓的设计水压和水量时采用。设有水箱的消火栓给水系统常用在水压变化较大的城市或居住区。当生活、生产用水量达到大时,室外给水管网不能室内水利点消火栓的压和流量,而当生活生产用水量较小时,室外管网的压力又较大,能向高位水箱补水。设有消防水泵和消防水箱的消火栓给水系统当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和水量经常不能满足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水压和水量要求,或室外采用消防水池作为消防水源时室内应设置消防水泵加压,同时设置消防水箱,储存10分钟的消防用水量。
出口设置的基本要求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置一个出口: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m²且人数不超过 50 人的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的首层。除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表中规定的 2、3 层建筑。 避难走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避难走道防火隔墙的耐火限不应低于 3.00h,楼板的耐火限不应低于 1.50h。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 2 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避难走道仅与一个防火分区相通且该防火分区至少有 1 个直通室外的出口时,可设置 1 个直通地面的出口。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近直通地面的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 60m。避难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该避难走道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避难走道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 级。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6.0m²,开向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避难走道内应设置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
在施工阶段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施工和工程质量。消防工程的设计和消防验收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在施工阶段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列为消防重点单位的施工现场消防情况和消防工程施工时有必要的中间消防验收。了解消防工程的特点固定灭火设施以灭火启动方式不同可分为手动灭火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两类。以灭火剂的不同可分为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四类。水灭火系统灭火剂以水为主的灭火系统,主要有消火栓灭火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分为室外消火栓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装有喷头的管网内平时是否充水可分为干式系统。湿式系统、干湿两用系统、预作用系统等;按喷头的构造不同可分为雨淋系统、泡沫雨淋系统、水喷雾系统、水幕系统、自动启闭系统等。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水喷雾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基本原理泡沫灭火系统的灭火剂是由泡沫液与水安比例混合,经泡沫发生装置形成的泡沫,对扑灭石头化工产品引发的火灾十分有效。灭火的机理是通过泡沫的遮断作用,将燃烧的液体与空气隔离而灭火,同时泡沫中的水分比例很大,因其冷却作用而减少可燃液体的挥发,再者灭火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水蒸气对燃烧油窒息作用。泡沫灭火剂安泡沫体积与发生泡沫混合液体积两者之为三类:低倍数泡沫,两者之比小于20倍,适用于可燃液体和大面积流淌的火灾。中倍数泡沫,两者比例为20200倍。高倍数泡沫,两者比例未2001000倍。中、高倍数泡沫适用于扑救有效共建的火灾,如油库、石油液化气站、矿井、隧道及地下室等场所的火灾,大量的泡沫既可灭火,又有助于及时排烟盒置换驱除有毒有害气体。基本构成泡沫灭火系统的主要构成部件有:泡沫发生器、压力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储罐、泡沫泵、泡沫管网、消防供水管网和必要的手动或自动控制元件。
室内消火栓的设置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要求,但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0m且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多层仓库、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4m且每单元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的住宅,可采用1支消防水枪的1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消防电梯前室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并应计入消火栓使用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