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二级消防工程规范

名称:南湖二级消防工程规范

供应商:深圳市华安消防器材设备有限公司

价格:面议

最小起订量:1/平方米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松白路2118-1华安消防店

手机:13670260119

联系人:陈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产品编号:195391011

更新时间:2025-04-18

发布者IP:119.123.63.208

详细说明
产品参数
品牌:华安
公司区域:深圳
服务:上门
产品优势
产品特点: 消防工程常见项目:      1.工程施工:主要包括老建筑消防系统安装、改造以及主体消防等。      2.主体消防:主要包括建筑主体消防以及其他方面的消防;      3.二次消防改造:原建筑已拥有的消防设备,在修改的时候原格局被改变,其中一部分消防设施无法满足消防需求,需要再次进行改造;
服务特点: 深圳市华安器材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各类消防器材以及防火门工程、消防工程、消防报建的综合性消防公司。公司业务辐射深圳及深圳周边,公司成立十年有余,与深圳各大公司、物业皆有广泛密切的合作。

  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楼梯间的门为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门可采用双向弹簧门。防烟楼梯间需设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前室不小于6.0㎡,居住建筑不小于4.5㎡;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以及高层仓库不小于10.0㎡。剪刀楼梯间防火隔墙1h。室外楼梯和每层出口处平台,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限不低于1.0h。在楼梯周围2.0m内的墙面上不开设其他门窗洞口,疏散门为乙级防火门,且不正对楼梯阶段设置。楼梯段耐火限不低于0.25h,楼梯的小净宽不小于0.9m,倾斜角度不大于45°,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小于1.1m。 疏散楼梯不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如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不超过10°,每级离扶手25cm处的踏步深度超过22㎝时可作疏散楼梯使用;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段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小于15㎝。避难层(间)是建筑内用于人员在火灾时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房间)。

  掌握消防工程的验收消防验收的性质消防验收是一个针对性强的专项工程验收,验收的目的是检查工程峻峰后其消防设备配置是否负荷已获审核批准得消防设计的要求,验收组织主持者时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申报者是工程的建设单位,验收的机构是判定工程是否可以投入使用或生产,或者需进行必要的整改。消防验收的顺序验收顺序通常为验收受理、现场检查、现场验收、结论评定和工程移交等阶段。验收受理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军工工程进行消防验收,并提供有关书面资料,资料包括消防验收申请表、建设单位组织的对该工程自检自验合格的报告,相关的隐蔽工程记录和公安消防机构在施工过程中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记录等,资料要真实有效,符合申报要求。否则,应将缺失部分补充后才能被受理。

  防火间距:为火势通过辐射热等方式蔓延,建筑物之间应保持一定间距。建筑耐火等级越低越易遭受火灾的蔓延,其防火间距应加大。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6米,它们同三、四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的防火距离分别为7米和9米。高层建筑因火灾时疏散困难,云梯车需要较大工作半径,所以高层主体同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13米,同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15和18米。厂房内易燃物较多,防火间距应加大,如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之间或它们和民用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三、四级耐火等级厂房和其他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12和14米。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或库房,应远离建筑物。防火分区:建筑中为阻止烟火蔓延进行防火分区,即采用防火墙等把建筑划为若干区域。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长度超过150米要设防火墙,分区的大允许面积为2500米;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述分别为100米、1200米2和60米、600米一、二级防火等级的高层建筑防火分区面积限制在1000米2或1500米2内,地下室则控制在500米2内。防火墙应为耐火限4小时的非燃烧体,上面如有洞口应装设甲级防火门窗,各种管道均不宜穿过防火墙。不能设防火墙的可设防火卷帘,用水幕保护。

  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各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当其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系独立设置时,则被保护防火分区内的送、回风水平风管与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防火阀。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火灾照明应在下列设置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