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 产品优势
-
产品特点:
消防工程常见项目:
1.工程施工:主要包括老建筑消防系统安装、改造以及主体消防等。
2.主体消防:主要包括建筑主体消防以及其他方面的消防;
3.二次消防改造:原建筑已拥有的消防设备,在修改的时候原格局被改变,其中一部分消防设施无法满足消防需求,需要再次进行改造;
-
服务特点:
深圳市华安器材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各类消防器材以及防火门工程、消防工程、消防报建的综合性消防公司。公司业务辐射深圳及深圳周边,公司成立十年有余,与深圳各大公司、物业皆有广泛密切的合作。
二、防烟分区的作用大量资料表明,火灾现场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是烟害所致。发生火灾时首要任务是把火场上产生的高温烟气控制在一定的区域 之内,并迅速排出室外。为此,在设定条件下划分防烟分区。设置防烟分区主要是在一定时间内,使 火场上产生的高温烟气不致随意扩散,并进而加以排 除,从而达到有利人员疏散,控制火势蔓延和减小火 灾损失的目的。 三、防烟分区的设置原则设置防烟分区时,如果面积过大,会使 烟气波及面积扩大,增加受灾面,不利 疏散和扑救;如面积过小,不仅影响使 用,还会提高工程造价。不设排烟设施的房间(包括地下室)和走道,不划分防烟分区;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对有用途的场所,如地下室、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避难层间等,应单独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一般不跨越楼层,某些情况下,如1层面积过小,允许包括1个以上的楼层,但以不超过3层为宜。每个防烟分区的面积,对于高层民用建筑和其他建筑(含地下建筑和人防工程),其建筑面积不宜大于500平方米;当顶棚(或顶板)高度在6m以上时,可不受此限。此外,需设排烟设施的走道、凈高不超过 6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墻或从顶棚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梁或垂壁至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1.8m。
出口设置的基本要求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置一个出口: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m²且人数不超过 50 人的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的首层。除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表中规定的 2、3 层建筑。 避难走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避难走道防火隔墙的耐火限不应低于 3.00h,楼板的耐火限不应低于 1.50h。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 2 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避难走道仅与一个防火分区相通且该防火分区至少有 1 个直通室外的出口时,可设置 1 个直通地面的出口。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近直通地面的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 60m。避难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该避难走道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避难走道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 级。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6.0m²,开向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避难走道内应设置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
现场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受理验收申请后,按计划安排时间到报验工程现场进行检查。现场验收公安消防机构安排分组,用符合规定的共哭、设备和仪表,根据技术标准对已安装的消防工程实行现场测试,并将测试的结构形成记录,该记录经参加现场验收的建设单位人员签字确认。结构评定现场检查、现场验收结束后,一句消防验收有关评定规则,比对检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记录进行综合评定,得出验收结论,并形成消防验收意见书。
防烟系统的安装位置:担负一个防烟分区净空高度大于6米的房间,每平方米不小于60立方米;担负一个防烟分区净空高度大于6米的房间,每平方米不小于120立方米;排烟口安装在屋面及顶棚位置;排烟量不小于60立方米/秒;防烟口设置水平距离不超过30米防烟阀关闭温度2800C:走廊的防排烟系统竖向设置,室内的按防火分区设置;机械防排烟系统可以与通风空调系统合用但必须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防火风管为建筑中的安全救生系统:主要应用于火灾时的排烟和正压送风的救生保障系统,一般可分为1h、2h、4h等的不同要求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