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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场所需要设置一类微型消防站

时间:2019-05-25 16:34

  微型消防站的配备目标为“救早、灭小”“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因此微型消防站所配置的装备配备,应满足扑救本单位内火灾和应急救援的需要。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队员防护装备由基本防护装备和特种防护装备组成。

  微型消防站按照重点单位分类标准对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施分类标准设置,分为一类微型消防站、二类微型消防站、三类微型消防站。

  (一)大型厂区(园区、院区、场区、校区)应设置一类微型消防站。具体界定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和重点单位情况确定,原则上大型易燃易爆企业、大型商(市)场、大型工厂企业、大型产业园区、高等院校、三甲医院均应按一类微型消防站建设;

  (二)生产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下的重点单位,应设置三类微型消防站;

  (三)除以上单位外其他重点单位,应设置二类微型消防站;

  (四)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按场所类别和建筑类别,细化本地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并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