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14 17:05
哪些建筑物必须设置建筑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用水的分类:
1. 消防用水可由市政给水管网(城镇、居住区、企业单位的室外消防给水,一般均采用低压给水系统,即消防时市政管网中最不利点的供水压力为大于或等于0.1MPa。)、天然水源(枯水期最低水位及寒冷地区冰冻)或消防水池供给,为了确保供水安全可靠,高层建筑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不宜少于两个。
注意:利用天然水源时,其保证率不应小于97%,且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一、需要设置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筑
1. 在城市、居住区、工厂、仓库等的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
2. 城市、居住区应设市政消火栓。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堆场应设室外消火栓。
3. 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应设室内消火栓。
二、不需要设置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筑
1. 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物体积小于等于3000平方米的戊类厂房,或者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物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消防给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