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19 17:21
深圳对管理储存可燃物资的仓库 未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导致产生消防安全隐患逾期不改的行为有什么处罚呢?
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 (2010年修订)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理储存可燃物资仓库未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导致产生消防安全隐患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情形处以罚款:
(一)建筑面积为一千平方米以上一万平方米以下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建筑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深圳华安消防提供深圳各类工厂、仓库、公司、办公楼、写字楼消防整改、消防改造业务,办理深圳各类消防开业检查,消防许可证服务,服务全深圳,欢迎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