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汽车4s店主要是对汽车进行的维修、保养、美容、汽车钣喷。4s店汽车喷涂工序包括喷涂、流平、烘干,在喷涂生产过程中,会用到有机溶剂,有机溶剂易挥发,其中如二甲苯、甲苯、醋酸乙脂、丁酮等低沸点、高挥发性溶剂含有的芳香烃既有毒又易燃,此外还会产生漆雾(颗粒物),所以对喷漆废气的处理,在净化有机废气之前必须去除漆雾,然后再进一步去除废气中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挥发性有机物。
以下针对广东省汽车4s店废气排放标准为例:
焊接烟尘、打磨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漆雾参照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2017年珠江三角洲地区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粤环函〔2017〕1373号)中颗粒物的最严标准;
汽车尾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限值;
喷烤漆工序产生的VOCS的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0-2010)烘干室排气筒排放浓度限值;
喷烤漆工序产生的VOCS的排放速率和二甲苯的排放执行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0-2010)表2第Ⅱ时段标准。
具体如下表所示:
执行标准 | 污染物 | 排气筒高度 | 有组织 | 无组织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监控浓度限值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 NOX | / | / | / | 0.12 |
CO | 8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 颗粒物 | 15 | 120 | 1.45 | 1.0 |
《2017年珠江三角洲地区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粤环函〔2017〕1373号) | 颗粒物 | 15 | 10 | / | / |
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0-2010) | VOCS | 15 | 50 | 1.4 | 2.0 |
二甲苯 | 15 | 18 | 0.7 | 0.2 |
注:①由于项目喷涂、流平、晾干、烤干工序均在喷烤漆房进行,VOCS的排放浓度参照最严格标准执行;②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和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0-2010)的相关规定,排气筒高度除应遵守表列排放速率限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 m半径范围的建筑5 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限值的50%执行。本项目喷烤漆废气排气筒高度不能满足该要求,因此本项目喷烤漆废气排放速率按表2所列对应排放速率限值的50%执行 |
尚洁环保设计的汽车4s店废气处理工艺:
汽车废气——预处理(湿式自由基喷淋塔)——小分子VOC废气处理设备(紫外光氧化催化设备)——VOC二级处理设备(活性炭过滤器)——风量——15米排气筒排放。
广州尚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专业生产VOC废气处理设备以及安装与一体的环保企业,自2009年成立以来,不断吸纳各种专业技术人员,以充实壮大技术队伍,针对开发区内企业的相关环保需求,我司负责环保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作,通过一批专业的技术人才和安装服务团队,可为不同行业客户提供从设计、设备选型以及现场安装等提供整体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