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我国各地钱币交易市场里,“浙江省造光绪元宝”银币非常罕见,连一些大型的钱币专场拍卖会上也鲜见。据《中国银币图鉴》等书标价,一枚“浙江省造光绪元宝”七钱二分银元的等级定为一级(一级系近代银币中的高等级),参考价为100万元;三钱六分(半元)银币定为三级,参考价为5万元;另外三枚小银币(一钱四分四厘、七分二厘和三分六厘)的定级则较低,参考价约2000至5000元不等。集币爱好者若有幸在茫茫币海中觅到这枚七钱二分银元大珍品,那可称是天大的喜事了。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十一月十七日“湖广总督张之洞等为湖北银元局请仍归南洋办理事”奏折中的记载,张之洞又明确指出,此时湖北铸造的银元“系湖北省造字样”银元。
也就是说,湖北铸造银元时,一开始就是按照广东成案,包括广东银元形制,惟独将“广东字样”改为“湖北字样”,其他地方没有改动,也即没有加铸“本省”二字,这种形制得到了清的批准。此后,也是按照此规定在继续铸造。
颇有戏剧性的是,广东银元的形制、纹式及文字等,如“广东省造”等,就是中国现代机制银元开创者张之洞本人亲自制定的,而湖北银元的形制、纹式及文字等,却也是张之洞本人亲自制定的,显然,两者的差别不应很大。
湖北银元局,自光绪二十年开始铸造银元以来,铸造多年,数量极大。而且,没有任何史料记载,该局中途曾因某种银元流通不畅,又更换另一种银元铸造。作为大量铸造而用于市面流通的“行用银元”,不可能是凤毛麟角的“湖北省造本省光绪元宝”也就是说,这种“光绪二十年湖北初铸银元”之说,不说自破,很难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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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文中所述,外省完纳本省公款时,使用的是“加铸本省字样”银元,方免混淆滋弊,清廷已批准在案。也就是说,外省铸造的银元,是“加铸本省字样”银元。鉴于外省这一作法,湖北在铸造本省各种规格银元时,“亦加铸本省字样”。
因此,在广东银元已在国内流通的这种社会背景之下,要想将湖北制造的银元,“只限于本省流通”,既不现实,又难以实现。也就是说,提出“只限于本省流通”这一设想本身,就不切实际;同时,这一设想,也违背了张之洞筹办湖北制造银元的初衷,不符合湖北制造银元的实际历史情况。
例如,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二十七日“筹拟银元行使办法”折中,张之洞再次强调:“所有沿江沿海各省口岸,及内地商民,应均准其将湖北官局所铸大小银元与广东银元,一体行用,一其自然,毫不免勉强。”与此同时,张之洞不仅要将湖北银元在湖北、江苏、安徽、江西等省先行试行销用外,还希望“其各口岸及内地完纳税厘,暨交纳各项官款,倶准以官铸大小银元缴纳,按照市价核算。……俟奉谕旨后,当通行口岸及内地各省关一体照办。
清末民初发行的各种版式的老银币约数百种,能被誉为珍稀品种的为数不多,而“浙江省造光绪元宝”银元却属于珍稀银币中的佼佼者,堪称是中国近代银币大珍品。
在清末问世的各种不同版式的蟠龙图案机制老银币中,币面上的文字几乎千篇一律地采用楷书,惟有“浙江省造光绪元宝”银元别出心裁,采用独特的北魏体铸成钱文,打破了一个时期以来钱币书法“千钱一面”的传统格局。
“浙江省造光绪元宝”银币开铸于1899年,一套共5枚,面值分别为七钱二分(壹元)、三钱六分(半元)、一钱四分四厘(贰角)、七分二厘(壹角)和三分六厘(伍分)。这套银币币面文字相传出自绍兴书法家陶濬宣的手笔。
张之洞在湖北期间,湖北诸多钱币铸造事项,历史文献中大都有录载。然而,“湖北省造本省光绪元宝”的出现,却充满矛盾和疑问,这是因为,在已获清批准制造的“行用银元”之上,再增加“本省”二字,而且还将其铸在原规定为外文版面的背面,显然改变了清廷户部原来的批文,事关重大,按照张之洞的办事常规和办事作风,张之洞一定有请示报告,或者有清廷的批文,历史文献中会有记载。但是,关于铸造有“本省”二字银元之事,无论是清廷文献,还是张之洞有关文献中,均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更查不出“因某种版式银元行使不畅,湖北银元局又改换另一种版式银元生产”的记载。这一现象,显然与当时湖北钱币制造的实际情况,甚至与张之洞的工作作风,明显背道而驰,实在令人费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