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珐琅,又称“佛郎”“法蓝“”,其实又称景泰蓝,是一外来语的音译词。珐琅一词源于中国隋唐时古西域地名拂菻。当时东罗马帝国和西亚地中海沿岸诸地制造的搪瓷嵌釉工艺品称拂菻嵌或佛郎嵌、佛朗机,简化为拂菻。出现景泰蓝后转音为发蓝,后又为珐琅。1918~1956年,珐琅与搪瓷同义合用。1956年中国制订搪瓷制品标准,珐琅改定为珐琅,作为艺术搪瓷的同义词。
在中国古代,由于珐琅器最初从大食国(大食为唐宋时代中国对阿拉伯国家的总称。起源于波斯语称阿拉伯人为Tazi的音译。有白衣大食(661-749),以叙利亚大马士革为首都,称倭马亚王朝;有黑衣大食(749-1158),以巴格达为首都,称阿拔斯王朝。910年以后又有以开罗为首都的法蒂玛王朝;阿拔斯王朝以后则是塞尔柱王朝(1158-1258))传来,因此称之谓“大食窑,鬼国窑”。之后虽称谓因译名不统一而出现多种不同写法,如“佛郎嵌”、“鬼国嵌”、“法蓝”、“法郎”、“拂林”、“佛郎”、“富浪”等,但发音基本一致,基本统一为“珐琅”。
款识
现存明清二代掐丝珐琅器的款识形式归纳起来,大致有铸錾、掐丝和刻款三种。明宣德时期珐琅器的款识形式有铸錾款、双勾款、和珐琅釉烧成三种。款识书体有楷书和篆书两种,其中以楷书占绝大多数。字数有“宣德年制”、“宣德年造”四字款和“大明宣德年制”六字款。款识排列形式有直单行、直双行、直三行和横排。这一时期的款识位置有的在器底,也有的镌刻于器物的口沿、盖沿或内边缘处。款识书体庄重隽秀,与同时期的金属器和瓷器款识相似。
明景泰款因伪款太多,尚不能确定哪种款识可作为标准款识。但铸錾款、篆书款、仿宋体款以及双龙环抱款均被认定为伪款,可以排除。掐丝双勾款和阴刻款,目前有的研究者认为可作为景泰真款,但也只是情理逻辑的推论,尚不能枉下结论。
明嘉靖款为刻阴文直二行“大明嘉靖年制”楷书六字款。
明万历时期掐丝珐琅器的款识为双勾掐丝款(有的字内外填充珐琅釉),字数均为“大明万历年制”或“大明万历年造”六字楷书款。尤其以某年造为这一时期所特有的款识语气。字的排列顺序为直单行、直二行或横排。
清代掐丝珐琅器的款识多种多样,制款方法有铸錾,有刻,还有镂空款等。款识书体包括楷、篆、仿宋等(仿宋体始见于乾隆时期),其中以楷书居多。字数有四字和六字。框栏形式多为正方框和长方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