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如果您手上有收藏品需要鉴定,请添加我的微信(电话微信同号),不收购不拍卖,看清楚在咨询。
古玩交易自古有之,有价值的古玩买卖从未断过,即使在风雨飘摇清晚期及以后的一百多年的时间,古玩交易依然盛行。古玩交易必然伴随古玩鉴定,买家买藏品要懂鉴定知识才会买吧,中国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是没有拍卖公司的,买卖都是私下交易。
对于艺术品的鉴定,我们仍以古代瓷器为例。首先,我们必须对瓷器的“目鉴”即肉眼鉴定有一个清晰的和清醒的认识。无数事实证明,到目前为止,目鉴仍然非常重要,仍然是判断古代瓷器等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境外绝大部分上拍的器物,目前仍然主要依靠肉眼筛选。只有当购藏者提出争议时,才会引入科技手段。
玉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具有崇高的地位,它是吉庆祥和、幸福美满的象征。千百年来,中华民族爱玉、崇玉蔚然成风,玉被视作山川精英,神奇不朽的化身,并被赋予丰富的文化内涵,形成了独特的玉文化。
因而,锈斑颗粒度和密度极其细腻粘结力也极强。我们知道铜器成形后的表现,应该是金黄色,但是在地下,受环境的长期侵蚀,或者常规下的空气氧化,都会使铜器从金黄色变为深黄色、暗黄色、棕黄色直至变为黑色、绿色。几种颜色的变化说明,长期逐步的演化,使其表面形成一层氧化皮,这种现象称为铜器的皮壳。
我国《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艺术品是指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本办法所称艺术品不包括文物。这里使用了"艺术品"的称谓,放弃了之前"美术品"的说法,并且将文物艺术品从中排除了出去,主要指的是文化艺术品。 一般来说,艺术品表现为一种能为视觉所感知的物质存在,其在满足人们审美情趣的同时还可以为人们所占有处分。艺术品具有装饰、审美、教育等功能。艺术品是艺术家与外界进行联系的一种形式,艺术家依据其独有的人生经历与生活感悟,经过艺术创作,向社会传达其独有的情感。这种情感的表达因人而异,对于同一个事物或者事件,不同的艺术家也会有不同的情感,借助其表现工具所创作出的艺术品也是千差万别。
艺术品具有三层属性。层是其本源属性,归根结底,艺术品是艺术家依靠一定的媒介,借助其自身的技能,反映其观点的一种客观存在。该属性聚焦于艺术品本身的艺术、思想、情感表达。有的学者认为,艺术品包含了两个层面,有形的物质载体与无形的情感表达。与文学作品或音乐不同,艺术品的有形载体与无形的情感表达更密切相关,不可分割。公众有不同的欣赏角度和欣赏方式,艺术爱好者通过"观察",而文学或音乐爱好者则"阅读"或"倾听"。社会大众通过欣赏真品,才能深刻、深沉地体会到艺术家在艺术品中所倾注的原汁原味的情感。第二层是其经济属性。普通商品通常不被认为是艺术品,但艺术品很可能是一种商品。艺术家有时候会出于自身的生活需要或者受到他人委托等来进行艺术创作,文艺复兴时期的很多艺术作品如《蒙娜丽莎的微笑》等就属于这种情况。但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一旦艺术品进入了流通领域,随着其被买卖易手,那么便会体现出艺术品的经济属性。大部分艺术品的价值很难确定,但是也有一小部分艺术品拍卖市场上频繁交易之后,故可以通过其具有的公允价值来体现其经济属性。第三层是其法律属性。有形的物质载体作为艺术品情感表达的呈现,这些物质载体属于物,也有其权人。随着艺术品的创作完成,还会产生著作权。法律属性聚焦于与艺术品相关的当事人及其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
艺术品的真实性对于艺术品来说。观众在欣赏艺术品时,如果得知该艺术品为赝品,那么观众的审美体验和情感共鸣的效果会大打折扣。法院并不具备鉴定艺术品的能力,因此很难出具一份有效的关于艺术品真实性的声明。一份有度的真实性声明需要该领域的权威专家们的与支持。真实性声明不是万能的,一件艺术品能不能卖出去,关键要看其市场需求。如果基金会没有在经过认的目录列表中列出某件艺术作品,那么这种情况的出现意味着艺术界放弃其权威并将其交给单个实体。